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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怎么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来源:农村信息报  浏览次数:81998
内容摘要:日前,浙江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继
 

 

日前,浙江农业厅、省安监局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农业“机器换人”平稳顺畅推进。

《意见》要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助推农业“机器换人”这条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建设安全文化、提升监管能力、加大隐患查治为重点内容,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意见》提出,到2020年,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5个、示范县(市、区)12个、示范镇(乡、街道)60个、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40名,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服务经营组织)200个。在此基础上,力争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3个、示范县(市、区)15个、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15个。

《意见》指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意见》还明确了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健全五种机制,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一是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省里成立“平安农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考评工作。各地要把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成立由政府牵头,农机、安监、公安、财政等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农业(农机)、安监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工程施建单位、矿山企业等所属场地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警农协作机制,加强公安驻农业(农机)警务联络室建设,加大拖拉机路面执法监管力度,促进信息互通和交换。

三是建立健全隐患查治机制。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活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行为。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纳入地方政府服务范围,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检验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安全性能差农业机械。

四是建立健全安全宣教机制。各地要制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宣传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送安全下乡、事故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唱响安全发展好声音。

五是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成立相应的农机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加强农机事故统计分析,掌握事故成因、特点和发展趋势,并适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意见》还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责任措施,保障创建工作经费,努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要严格按照示范创建标准,把好准入关,确保“平安农机”创建质量。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回头看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巩固创建成果。省里对“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有群众反映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取消示范单位和岗位标兵资格。

要加强对“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成效、做法、经验的总结提炼,推出一批可学可推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加大宣传和推广,不断扩大“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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