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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将重点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81899
内容摘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4种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每一种形式还可以再细分,比如农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4种类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每一种形式还可以再细分,比如农民合作社,在常州就有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劳务合作社、民宿合作社、联合社等多种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骨干,其特征是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从农业转型升级发展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经营形式,也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之一。

据了解,常州农业现代化水平在江苏处于领先,4种类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常州获得全面支持和较好发展,形成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

比如,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新北区孟河镇农民陈国东第一家经工商部门登记为“常州市国东家庭农场”以来,截至去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已有2515家,劳动力9051人,其中家庭成员劳动力6789人,经营土地面积35.7万亩,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占全市农民承包耕地面积的61.1%。2016年,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总值在10万-50万元的有1275家,超过家庭农场总数的一半。而截至去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3190家,拥有成员71.9万户。

再如,农业龙头企业。截至去年底,常州共有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06家,其中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带动农户143.8万户。这些农业龙头企业是常州农业现代化的主体,去年,实现销售收入(交易额)662.68亿元、利税12.6亿元。其中,凌家塘市场、夏溪花木市场两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全国同类市场排名第二和第一。

从市农委了解到,常州将继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今年市委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的意见》提出,“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作为推进常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抓手之一。

今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同时,培育优秀家庭农场和星级示范社各40家以上,新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办、国办“17条”出台后,常州不排除出台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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