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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确定1022家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9  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浏览次数:84308
内容摘要:在全国创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是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
       在全国创建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是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农业部审核确定了北京兴农天力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1022家农机合作社为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一是要建立运行机制。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实行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农业部主要负责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指导,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组织和指导,市(地)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的具体实施。农机合作社示范建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精神,实行政府支持、市场引导、项目带动、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加大建设投入。将现有农机化扶持政策和各渠道项目、资金、技术等优先向示范社倾斜,集中力量加强示范建设。要积极协调取得各级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等部门的支持,保障示范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广大农民和农机户积极参与示范建设。三是要发挥示范作用。各地要将示范建设与农机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创建平安农机、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社的作用,建成技术的先行点、机制的创新点、经营管理的样板点,引导带动周围农机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

农业部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不断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规模扩大、领域拓展和质量提升,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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