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由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林业局党委组织委员、副局长,林业局党委委员、森林公安局局长,林业局党委委员、小草坝国营林场场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并下设领导组办公室在县森防站。同时,下发《彝良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彝林通[2017]54号)文件,制订《彝良县2017年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依据、重点内容、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行动分3个阶段:5月,为专项行动准备阶段;6月至9月,为专项行动实施阶段;10月,为专项行动总结阶段。
二是加大宣传,制造舆论。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深入各乡镇、村组及重点林区,主动宣传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危害及《植物检疫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提高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营造健康森林环境的氛围,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林业植物检疫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意识,确保检疫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违法调运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得到惩处,行业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开展与周边县区的联防联检工作,以及不断加强与工商、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动,逐步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执法合力,不断开拓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工作新局面。
四是把握范围,源头控制。重点对从事种子、苗木、花卉、苗圃及繁殖材料单位和个人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对林业造林、城乡园林绿化等各级重点工程使用种苗、花卉及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复检进行重点检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红火蚁、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
五是认真总结,加强信息报送。10月15日前,各乡(镇)林业站、林场对开展此次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各乡镇要负责通知辖区内生产、经营苗木的单位和个人在10月20号之前向县森防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