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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第一次推出设施蔬菜种植保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3  浏览次数:81764
内容摘要:农业保险让农民不再靠天吃饭。厦门市农业局副局长邱武伟昨日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我市已于近日首次推出设施蔬菜种植保险,政府

农业保险让农民不再靠天吃饭。厦门市农业局副局长邱武伟昨日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我市已于近日首次推出设施蔬菜种植保险,政府将为投保者承担一半保费。

去年的“莫兰蒂”台风重创我市农业,高造价的蔬菜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的损失更大。所以,此次厦门推出的设施蔬菜种植保险既保蔬菜,更重要的是还保大棚。包括智能化玻璃大棚等在内的6种大棚都属于保险标的范围,保险费率根据不同大棚种类按保险金额的1.25%至3%收取。折算成保费,每亩最低90元,最高5000元。邱武伟介绍,目前岛外农田应用最多的是水泥柱大棚,面积超过1万亩。所以,我市因地制宜地将简易水泥柱大棚列入“标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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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已有两家企业购买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厦门市青云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为57亩钢管连栋大棚投保,保费7万多元;厦门百利种苗有限公司为17亩玻璃大棚和44亩智能化温室大棚投保,保费25万元。邱武伟表示,今年下半年我市农业部门还将根据投保实际情况再扩大保险标的范围,露地栽培蔬菜也就是非大棚种植蔬菜有望被列为保险标的。

邱武伟表示,设施蔬菜种植保险以市场运作、自主自愿为原则,只要种植的设施蔬菜生产周期(从定植到采收期)在30天以上,种植规模在10亩以上,生长正常、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的设施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均可到人保财险厦门分公司进行投保。对参加设施大棚蔬菜种植保险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财政将给予50%的保费补贴。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旱灾等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火灾等所造成的保险标的损毁都可申请理赔。人为破坏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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