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二次四分法”解决农村垃圾分类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0  浏览次数:82236
内容摘要:山上桃花红艳艳,山下苍蝇黑压压,在我国广大农村,垃圾随地乱扔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由来已久。与此同时,垃圾围城与人争地的现实
 “山上桃花红艳艳,山下苍蝇黑压压”,在我国广大农村,垃圾随地乱扔造成的环境卫生问题由来已久。与此同时,“垃圾围城”“与人争地”的现实压力,也让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显得越来越迫切。

“村头有个垃圾场,不管什么垃圾都往里扔。”调研中我们听到了这样的声音,很多村子保洁员的工作,就是把这些“大杂烩”垃圾打包运到镇上,再转运到城里的垃圾处理站。但是,这些垃圾不仅量大,而且处理起来很费劲,汤汤水水、有毒有害的都有。

与日俱增的农村生活垃圾,到底该去哪儿?目前,浙江省金华市本级每天产生生活垃圾900吨,且数量每年以15%的速度增长。按照该市垃圾填埋场的库容静态推算,还有5年多时间就将全部饱和。新建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邻避效应”让选址谈何容易。

水涨船高的垃圾处置费用,这笔账怎么算?我们按照每公里每吨20元的运费计算,平均运距约10公里,一吨垃圾的运输费用约为200元,加上后续处置费用还需100元左右。也就是说,处置一吨垃圾政府需要补助300元。长此以往,即便经济发达地区也是不堪重负。

既然明白垃圾分类有好处,但为什么难分?我们通常把垃圾分为可回收、有害、厨余、其它等四类,连大部分市民对此也一头雾水。而且垃圾分类必须有垃圾桶,但这个“桶”对有的村民来说不方便,有的加盖、有的没盖,更多的是塑料袋,反而容易产生二次污染。

我认为,垃圾分类要全面推广,必须讲求可操作。为此,我们选取了三个经济条件、社会基础、自然环境、民风民俗迥异的村子进行试点,不断调研后发现,和农民讲垃圾分类,就要用农民的话。这个分类标准不必精准苛刻,只求简单易懂。我们建议使用“二次四分法”,简单地说,就是先把垃圾分为“会烂”和“不会烂”——“会烂”的送去村头玻璃房发酵堆肥;“不会烂”的再分一道,分为“可卖钱”和“不可卖钱”的,“可卖钱”的回收处理,“不可卖钱”的进入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处理,有毒有害的进行特殊处理。

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和减量化。据实际测算,垃圾分类减量后,真正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的垃圾,大约是原来的15%—30%,减量效果非常好。

此外,垃圾桶也要根据农民智慧设置成有底座、加盖的,每家每户门口放一个,既不易倒掉也避免禽畜乱翻,还方便自家分类。总的说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要遵循“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原则,既要经济又接地气,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把摆错地方的资源用好。为了这套办法更好地运行,我还有几个建议:

从顶层设计方面提升重视程度。对一些中西部省份,国家层面应该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如制定三年或五年规划,在基础设施、保洁员工资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补助。

加大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扶持力度。有关部委应该出台鼓励政策,避免大量可回收的资源进了填埋场、焚烧炉,让环保产业、垃圾循环利用产业能够快速、健康地发展起来。

重视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置问题。建议政府制定明确的分类标准、处置流程和方法,加强专门处置技术的研究,明确处置的责任分工等,以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二次四分法”解决农村垃圾分类问题”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510/5400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