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湖北省住建厅获悉,为落实国务院相关决定,省住建厅已要求各地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并取消省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办理入鄂登记备案手续。
省住建厅表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同时,各地将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