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种定养零排放。全县在新建规模养殖场时,要求选址地2公里范围内必须建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种植园区,鼓励业主按照“畜-沼-经(粮、草)”等模式进行生产,对粪污实行就地处理、就近消纳。目前,全县共建成民森农业、德健农牧等推行种养循环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11家,60%以上的家庭牧场都采用种养结合模式进行生产,基本达到了零排放。
二、以治促减零污染。规划实施《南江县养殖区域划分规定》,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和宜养区制度。对养殖场全面实行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固液分离,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的“三分两改”工艺。对已建养殖场进行严格监管,对粪污处理达标养殖场给予适当补贴,对随意排放粪污的养殖场进行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6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关闭了5家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90%以上的养殖场建设了规范的粪污处理设施,年减少污水排放量近300万吨,实现周边环境零污染。
三、以用促减资源化。一是实施沼气工程。先后建成大型沼气工程5处、中型沼气池215口,建成农村集中供气工程13处,使养殖场产生的沼气得到有效利用。二是推行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引进业主投资4500万元,建成万事康生物有机肥加工厂1个,年可集中处理养殖废弃物50万吨。三是建设消纳园区。利用全县茶叶、金银花、核桃3个万亩特色产业示范带,建成田间沼液暂存池2150口,沼液提灌站5处,铺设管网180千米,达到年可消纳10万头生猪粪污能力。
四、以奖代补市场化。一是推行“三主体一补助”的投入机制。始终把业主作为项目的投入主体、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采取“业主投入为主,信贷扶持为辅,项目以奖代补”的办法,由县本级财政每年预算特色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对项目实施实行绩效奖励。二是建立服务队伍。按照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培育了沼气服务经营主体3家,村级服务网点42个,引导组建了沼渣沼液专业运输队1个。三是实行供气奖励。据统计,全县13个集中供气站可年产沼气900万方,为农村居民节约能源开支近800万元,每年获得政府奖励资金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