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市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的通知》(简称《三个办法》),全面激发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情,为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从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建立创业保障体系等方面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到2020年,力争每年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1.2万人,带动就业12万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培育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每年申报2个以上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积极组织申报省级优秀示范项目,对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的,省里将给予2万——15万元的扶持资金。
《三个办法》主要从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的申报条件、程序等方面进一步规范评审认定工作,鼓励各县(市)、区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申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