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冬春水利建设工作部署,目前已全面完成年度冬春水利建设任务。
截至今年4月15日,南宁市2016—2017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累计完成投资82143.16万元,完成率107.21%,解决90285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新修、加固堤防19.76公里,新修建防渗渠道384.65公里,渠道清淤3178.46公里,改善灌溉面积57.5万亩,新增恢复灌溉面积15.17万亩。
整合涉水资金,持续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市级财政累计投入农田水利建设4.75亿元,比2015年增长15%。其中从年度水利部门预算中安排35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足额落实市级配套资金5673万元,推进中央、自治区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市财政分9批次安排投资4.18亿元实施农田水利项目工程676处。同时督促县区加大县级财政水利资金投入。
此外,南宁市还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结合贯彻落实《农田水利条例》,全市投资2747.07万元实施25项3.72万亩灌区节水改造为民办实事工程,促进冬春水利建设。并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监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罚制度,通过联合检查、督察等方式,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强化工程进度和质量,对工程存在问题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