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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业户口就没地啦?这都是误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13  来源:汇金网  浏览次数:82360
内容摘要:部分地区早在去年4月就有相关方案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等级为居民户口。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施行这么多年,各有各的好处,
       部分地区早在去年4月就有相关方案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统一等级为居民户口。这种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施行这么多年,各有各的好处,就比如:

农业户口可以拥有自己的宅基地和承包责任田,可以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房产,如果运气好在城乡附近,赶上拆迁还能得到一笔不小的拆迁款,城里人买农村的房子还不受法律保护;承包的责任田还可以拿到国家的各项补助;以前的新农合大病保险给予报销,随着政策的改革,目前可以做到即时就医、异地报销等。

以前的土地承包权和宅基地都是以农业户口为基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有农村人和城里人,作为农民最关心的还是土地问题,失去“农村户口”则很可能意味着失地?

给你个安心丸,有哪些不该相信的几大谣言,听好了,看好了,记好了。

第一步户口

1、取消农业户口后,就失去了土地,这是谁说的?

取消农业户口是彻底的统一城乡居民身份,消除区隔和歧视,进一步实现城乡管理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并非是“农转非”更不能是影响到农业户口背后的土地承包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分配等三权啦!也就是说,以前的一切都还一样。

2、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老房子,这又是谁说的?

有人说你不是农业户口,不能继承的宅基地,只能继承你父母的老房子,房子是个人的,宅基地是集体的,是有本质区别的,继承房子,没有宅基地难道我的房子是在天上盖的,所以你们放心啦!只要你们不被父母列为“黑名单”明确立遗嘱不给你,你是可以继承的。

3、鼓励进城落户是要收回农民的土地,你们要干嘛?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中明确提出,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同时明确要求加快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不能强行要求进城的农民转让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的分配权,或是做为进城的条件,看到这,你是不是也放心啦!确权以后是你的东西还是你的,你不愿意谁也拿不走。

第二步确权土地大迈步

4、确权之后就万事大吉,耕地上也能随便建居屋了,真能瞎说

确权不是改变土地的性质,土地依然归集体所有,你有的是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是不可以随便盖房子的。

5、土地确权是要重新分地,弄混啦?

土地确权是重新分地,这是谁说的呢,其实呢?这就是明确一下土地的权属关系,让农民承包土地也能放心,不会出现其他问题。6、继承宅基地不给确权?

2011年囯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 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看完这些后,你才会明白取消农业户口是第一步,土地确权、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会紧随其后。总之,脱不脱“农业户口”的帽子,当不当“城里人”都不重要,我们都要各司其职,是农民就要种地,是打工仔就要上班,为生活奔波。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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