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丽水缙云县畜牧兽医局加强兽药经营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来源:缙云县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82506
内容摘要:为了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畜产品安全区域性风险和隐患问题,我局于3月23日,召集相关
 

 

为了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经营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畜产品安全区域性风险和隐患问题,我局于3月23日,召集相关科室人员、全县各兽药经营单位及规模养殖场代表在局会议室观看2017年“3.15”晚会“饲料中非法加入添加剂”的警示片。观后,还传达了《浙江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兽药经营单位和规模养殖场依照浙农专发〔2017〕98号文件规定,率先开展“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实施工作。

根据我县多家兽药经营单位GSP认证已到期或将到期的情况,我局利用此次组织观看警示片的时机,重新对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GSP认证标准”等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要求各兽药经营单位对照“浙江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及时做好兽药GSP检查验收申报材料的准备、质量管理制度的健全和经营台帐的完善等工作。当前,因受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等因素影响,我县畜禽养殖数量锐减、兽药经营不佳的状况,我们还对难以达到兽药GSP认证要求的经营者进行劝退,而对“经营无利、欲歇不甘”的经营者,即建议及时转变观念,试着走“个人参股、整合经营”的路子。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丽水缙云县畜牧兽医局加强兽药经营者”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30/5362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