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今年浙江省畜牧兽医工作重点已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20  来源:农村信息报  浏览次数:82275
内容摘要: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印发2017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提出要着眼大农业观、整产业链、全绿色化、高附加值、强竞争力,以畜牧业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日前印发2017年全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提出要着眼“大农业观、整产业链、全绿色化、高附加值、强竞争力”,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创建为主抓手,深化实施“五大工程”,牢牢守住“四条底线”,全面推进我省畜牧业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美丽发展。

绿色示范 提质扩面

去年,农业部批复同意我省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省创建。今年我省将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 范 省 三 年 行 动 方 案(2017-2019)》,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确保示范创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努力创建一批美丽示范牧场。深化实施美丽畜牧生态工程,全面完成现存规模养殖场的改造提升,在现代农业“两区”“一区一镇”内,新建一批农牧结合、生态循环的美丽牧场。力争全年新增美丽牧场200家以上。

努力培育一批示范县。按照“五个一”(一批美丽生态牧场、一批农牧结合示范区、一批农牧结合服务组织、一套新型产业体系和一套有效运行机制)标准,指导各地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对已列入整县制绿色示范创建的21个县(市、区),一对一指导开展规划布局、政策设计,推动落实技术模式和保障措施。选择2-3个县开展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建设,对畜牧业产量、产值、农民增收以及农牧结合、提升地力等进行综合研究。鼓励宁波、衢州等地开展整市制绿色示范创建。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有5个以上的县基本完成绿色发展示范创建。

努力推出一批创新示范模式。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异位发酵床、工业化处理等8大科学养殖模式,逐个指导规模场认领熟化。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力争再总结推出一批科学生态养殖模式。创新组织方式,大力推广仙居“仙猪公寓”、衢江李泽养猪模式,鼓励支持退养主体和散养农户采取众筹、参股、租赁、代养等方式合作创办养殖场。

努力落实一批政策制度。健全畜禽养殖准入退出机制,研究建立畜禽养殖准入退出标准,严格新建准入,规范旧场退出。健全农牧对接机制,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协作创新机制,主动协调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切实破解养殖用地、环评等问题。

整体联动 优化结构

突出“区域、产品、主体”三大结构优化,着力破解“养在哪、养什么、谁来养”的问题。

进一步优化畜牧业布局结构。指导各地实行“有保有压、有增有减”的结构调整政策,推动生态畜牧业发展规划真正落地。加强示范引导,对畜牧业严重偏低的县进行纠偏,避免政策落地走偏道、简单化。力争全省超10个县(市、区)实现生猪养殖增量。

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产品结构。深化实施特色畜牧精品工程,按照“提升猪业、拓展湖羊、稳定家禽、扩大蜜蜂、强化种业、六畜兴旺”的思路,大力发展湖羊、长毛兔、蜜蜂等特色畜牧业,力争全年打造畜牧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畜牧业强镇)5个以上。加强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创新财政支持机制,加快培育一批畜禽新品种和核心种业企业,培育1-2家创新力强、竞争力强的大型畜禽种业集团。

进一步优化畜牧业主体结构。深化实施新型畜牧创业工程,按照“规模化养殖、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力、竞争力强的规模化牧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加快“低小散”养殖场户、屠宰场点兼并重组、改造提升;鼓励促进饲料兽药企业集团化经营。研究提出畜牧业全产业链技术解决方案,引导推动畜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饲料兽药、屠宰加工等畜牧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

挖潜拓新 擦亮品牌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畜牧业“名企、名牌、名家”,推出一批产品优、辐射广、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知名品牌,力推畜牧业转型升级。

做响产业品牌。将品牌建设作为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根据名牌产品的评价体系、具体要求,对现有畜牧品牌进行全面对比分析,按照品牌成熟度、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分类建立品牌培育库。组织开展畜牧业“十大名禽”“十佳美味猪肉”“十佳蜂产品”评比活动,引领现有畜牧品牌整体实现提段位、上档次。

培育畜牧“三名”。依托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以培育国家级“名企、名牌、名家”为目标,强化政策扶持,重点培育10家在同行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畜牧知名企业,培育10个在国内拥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畜牧产品品牌,培育10名具有全球视野的高水平现代畜牧企业家,引领带动我省向畜牧强省迈进。

讲好品牌故事。组织举办系列畜牧主题文化节庆活动,多方位向社会宣传推介浙江畜牧品牌。引导鼓励地方政府强化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创新品牌经营与传播。选择一批重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在主流媒体上加强宣传,传播浙江畜牧业品牌文化故事。

严防死守 加强监管

深化实施健康畜牧安全工程,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体系和防控网络,牢牢守住畜牧业保安全的“四条底线”。

守住“不发生重大养殖污染环境事件”底线。持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回头看”,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防养殖污染反弹。大力推广先进科技和成功模式,进一步提高养殖污染治理水平,降低治理成本。进一步完善长效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建立畜禽养殖污染线下网格巡查与线上协同防控机制。力争2017年底,全省存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全部纳入当地环保部门监管平台。

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底线。着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开展“3223”动物疫病防控计划,即部署开展四季防疫、人畜共患病防控、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三大行动,探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动物防疫政府购买服务两个深化改革试点,着力提升防疫队伍专业、管理、应急三大能力,力争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合格率达70%以上。

守住“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着力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突出“四个并重”,严格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规范兽用抗生素使用,力争全省各环节“瘦肉精”等监督抽检120万批次以上,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严格屠宰监管,部署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坚决守住调入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深化实施家禽“杀白”上市三年专项行动,强化科普宣传,引导健康消费。

守住“不发生流域性漂浮死猪现象”底线。着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突出常态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严格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二到位三合规”制度,规范兽医卫生许可“二证一审批”管理,严查养殖、诊疗、调运、屠宰等重点环节违法行为,健全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备案、查验、报告等全程监管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扩面推进生猪保险联动和跨区域处理机制,部署开展重点水域冬春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提升行动,深化无害化处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力争全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集成科技 创新发展

深化实施智慧畜牧创新工程,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精准牧业、智能牧业、远程牧业等先进业态。

加快推进畜牧业信息化普及应用。加快全省智慧畜牧业云平台的建设与开发利用,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畜牧业主体数据、产业数据、监管数据、信息数据实现实时共享共用。加快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思维,组合无线传感器监测、智能调控和远程监控系统、二维码等畜产品标识显示技术,建设一批智慧畜牧业示范基地,建立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信息可视、质量可追溯的智能化透视系统。

加快推进畜牧业领域“机器换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杠杆效应,引导养殖主体加快自动喂料系统、排泄物机械化清运、养殖环境控制等设施设备应用,推动先进适用机械装备向畜牧业全链条渗透延伸,提高畜禽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与机械化的融合发展,着力培育10个集约化现代化水平一流的示范牧场。

加快推进畜牧业科技集成攻关应用。加强畜牧业领域关键环节、主要瓶颈的科技攻关,突出发酵床微生物菌群、环保型饲料、养殖节水、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重金属残留超标等重点,主动协调对接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畜牧业绿色发展攻关项目。加强畜牧业关键适用技术集成示范,力争全年改造提升50家存栏3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母猪PSY指数超过20头,饲料转化率、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壮大队伍 固本强基

始终把体系队伍的能力素质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教育培训,完善风险防范,着力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加强体系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畜牧兽医执法监督、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测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依法行政和技术支撑,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1234”行动,全面开展常态化制度落实评价,确保一线执法监督人员安全履职、规范履职。

加强业务素质培训。依托省内外科研院校和行业主体,加快建立一批畜牧兽医系统继续教育基地,加快培养一批首席专家和领军人才。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演练、动物疫病监测实验室能力比对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队伍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打造铁军的标准和要求,切实把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畜牧业绿色发展的各个环节和细节上来,进一步增强畜牧兽医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战斗力、凝聚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今年浙江省畜牧兽医工作重点已定”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20/5349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