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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珠江鱼虾休假多了两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7  来源: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82626
内容摘要:    3月15-18日,广西渔政指挥中心和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邕江、右江河段展开珠江禁渔宣传及执法行动。部分群众对
   

 

  3月15-18日,广西渔政指挥中心和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邕江、右江河段展开珠江禁渔宣传及执法行动。部分群众对此感到有点奇怪:珠江禁渔不是从4月1日才开始吗?原来从今年开始,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时间从原来“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调整为“每年3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珠江鱼虾每年多了两个月的休养生息“假期”。

  记者从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动渔业绿色发展,农业部于今年2月24日发出《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对现行珠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我区及时贯彻落实,已于3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今年珠江禁渔相关工作。

  据了解,此次珠江禁渔期制度调整完善内容包括禁渔期、禁渔水域范围、禁止作业方式三个方面。禁渔期调整后,禁渔起止时间分别提前和延后一个月,由原来的两个月增加到4个月。禁止作业方式由原来“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调整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范围由原来规定的“珠江在江西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六省(区)的干流、重要支流及通江湖泊”调整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珠江源以下至广东省珠江口(上川岛-北尖岛连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调整后,我区纳入禁渔水域范围调整为“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柳江、融江、郁江、左江、右江、邕江、蒙江、桂江、漓江、北流河以及北仑河、茅岭江、钦江、南流江、九洲江的干流江(河段)”,几乎涵盖我区境内重要的江河干流、支流及独立入海河流。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我区已连续实施了6年珠江禁渔期制度。此次调整是珠江禁渔期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一次。调整后,禁渔范围涵盖全区14个设区市,涉及1.5万多艘渔船、3.5万多名渔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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