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畜牧局、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发出通知,为推动河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规范化管理,结合河南省畜牧业发展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河南省原有部分畜种规模养殖标准进行调整。
此前,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为生猪出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出栏100头以上、羊出栏100只以上、蛋鸡存栏2000只以上、肉鸡出栏1万只以上、家兔存栏1000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调整后,河南省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含500头)、蛋鸡存栏1万羽以上(含1万羽)、肉鸡年出栏5万羽以上(含5万羽)、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牛年出栏200头以上(含200头)、肉羊年出栏1000只以上(含1000只)。其他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以及猪当量进行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