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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2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136
内容摘要:    阜新市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始于2001年,共完成建设任务260.25万亩,位居辽宁省之首。但是到了2014年,国家重启新一轮退耕
   

 

  “阜新市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始于2001年,共完成建设任务260.25万亩,位居辽宁省之首。但是到了2014年,国家重启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是:不论生态林或经济林,平均每年每亩补助300元(包括苗木费),补助期5年。国家重启新一轮退耕还林时没有对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进行调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出台后,阜新市政府经过充分征求基层政府、林业部门和农民代表等多方意见后,全市没有争取退耕还林任务。”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果树技术指导站高级农艺师冯艳玲说。

  冯艳玲认为,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后,阜新市经历了从全省任务第一的退耕大市到新一轮退耕任务为零的转变,说明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没有被农民认可,补助标准明显偏低。

  为了更好地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冯艳玲就退耕还林工程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国家尽早出台动态可调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二是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可以将退耕还林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亩;三是在提高补助的基础上,延长补助期直到林木采伐。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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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12/53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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