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农业供给侧改革关键是抓好“四个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2  浏览次数:81660
内容摘要: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必须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这为中国破解“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

  新形势下,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的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当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是抓好“四个调”,即调优产品产业结构,调绿农业生产方式,调新农业产业体系,调顺政府市场关系。

  首先,调优农业产品产业结构。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中国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11.610, -0.07, -0.60%)供给得到了较为有效的保障。但从农业供给体系看,市场需求旺盛、适销对路的高品质农产品,国内生产供给不足,或者供应成本高,许多国内需求漂洋过海,中高端农产品进口显著增加;而一些“大路货”品种,虽然国内生产供应充足,但卖不上价,甚至积压滞销。面对这些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的变化,必须大力推进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把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压减低端供给,增加中高端供给,必须狠抓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促进农产品供给品种和质量更加契合消费需要,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

  其次,调绿农业生产方式。当前,农产品供给相对充裕,我们的农业增产再也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既不能欠新账,还要想方设法还旧账,为子孙后代留下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要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绿色生产方式,修复治理生态环境,让农业生产“绿起来”,走内涵式绿色农业发展道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要更多依托农业现代化的良种良法,搞精准农业、智慧农业(6.650, 0.03, 0.45%),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提升要素利用效率,更多应用清洁技术,多施用环境友好的有机肥等,多搞绿色种植、循环种养、休耕轮作、生态修复,实行以水定产限产等,实现农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可持续利用。

  第三,调新农业产业体系。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大宗农产品价格持续走低,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传统动能在逐步衰减,迫切需要有新的接续动力动能。近年来,以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为代表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有望为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动力转换、动能接续找到关键突破路径。大力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要着眼于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深度参与社会分工分业,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要加快发展现代食品工业,发展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多渠道拓展农产品消费需求,切实做好“农头工尾、粮头食尾”这篇大文章。

  第四,调顺政府市场关系。唯有农产品价格真实反映市场供求情况,才能指引并调节农业生产资源配置和消费需求,才有望实现供需有效平衡匹配。近两年来,国内农产品供需的一个突出矛盾是玉米多了,症结在于临时收储政策常态化。当前,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首先要做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玉米临时收储制度改革是第一场硬仗,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推进“市场定价、价补分离”,让价格回归市场,反映供求关系,同时建立生产者补贴制度。去年这方面已经迈出重要步伐,取得了重要进展。今年以来,国外进口的玉米数量明显回落,国内外价差正在逐步收敛,市场机制作用逐步恢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业供给侧改革关键是抓好“四个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12/5338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