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银行坚决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金融扶贫工作座谈会、全国金融精准扶贫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部署,切实加大各项工作力度,金融扶贫形成良好局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金融扶贫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贫困地区贷款投放持续增加。2016年,全行在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累计投放贷款3351亿元,贷款余额达到7044亿元,比年初增加920亿元,增幅比同期全行贷款高5.4个百分点,完成全年计划值的131%,达到增幅高于全行的预期目标。其中,重点支持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一是着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破解发展瓶颈。投放水、电、路、桥、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贷款637亿元,贷款余额2402亿元。如,审批授信542亿元,支持贫困地区34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贷款余额80亿元。二是着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夯实致富基础。投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302亿元,贷款余额330亿元,支持了59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万个专合社社员、9.5万户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三是着力支持县域工业企业、小微企业成长,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投放县域工业贷款866亿元,贷款余额2070亿元,小微企业贷款585亿元、余额1089亿元。如,安徽分行与省工商联、扶贫办、光彩会联合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已支持千企帮千村企业84户,贷款余额20.4亿元。四是着力支持惠民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环境。投放农村城镇化贷款209亿元,贷款余额591亿元,教育医疗类贷款36亿元、余额51亿元。如,湖南花垣县支行审批贷款2亿元,支持12家乡镇卫生院和3家县医院基础设施建设。
(二)精准帮扶力度显著加大。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标准,2016年,全行投放精准扶贫贷款1041亿元,至年末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034亿元,比年初增加424亿元,增幅达26.4%;累计服务带动了560万建档立卡人口,较上年增加106万人,完成了每年带动100万以上贫困人口增收或脱贫的目标。一是大力开展到户精准扶贫。重点支持了政府增信的贫困户、产业链上下游的贫困户、信用累积良好的贫困户和扶贫项目上的贫困户等4类贫困户,到2016年末,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余额163亿元,支持了107万建档立卡人口生产增收。二是大力开展产业精准扶贫。在贫困地区着力建立贫困户与产业发展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支持龙头企业引领一批,支持专业合作社带动一批,支持规模农户帮扶一批等方式,到2016年末,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余额504亿元,其他个人精准扶贫贷款余额24亿元,共带动了25万建档立卡人口增收。三是大力开展项目精准扶贫。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16年末,项目精准扶贫贷款余额1344亿元,惠及周边428万建档立卡人口,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三)商业金融扶贫模式不断创新。截至2016年末,全行打造推广了一批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扶贫模式。一是推广了政府增信扶贫模式。截至2016年末,“政策性担保公司或风险补偿金+农行+(贫困)农户”的政府增信模式已推广到27家一级分行、973家支行,累放贷款807亿元、余额349亿元,累计支持了154万农户。二是推广了产业基金扶贫模式。内蒙古分行与包头等13个地市政府合作,设立了专项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美丽乡村产业基金”,到2016年末,已投资212亿元,将惠及全区1000余万农牧户。贵州分行拟投资600亿元,参加贵州省总额3000亿元的脱贫攻坚基金。三是创新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融资扶贫模式。2016年,审批贷款46亿元支持贵州省黔西南州“十三五”教育扶贫工程,工程涵盖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6类学校的基础设施、附属设施建设。四是创新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模式。西藏分行以乡镇、村级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钻金银铜”贷款卡为标识,累计发放农牧户信用贷款470亿元,覆盖了全区90%以上的农牧户。
(四)特色扶贫产品日益丰富。经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末,全行在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创新区域性特色扶贫产品76个。一是扶贫小额贷款产品。甘肃、新疆、宁夏、湖北、河北等分行创新推出了为建档立卡人口量身打造的“精准扶贫贷”。如,甘肃分行在甘南和陇南地区投放精准扶贫贷款65亿元,支持了13.5万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重点扶贫工程贷款产品。湖南、安徽、河北、山西等9家分行创新推出了“光伏扶贫贷”。如,安徽分行已审批光伏扶贫贷款2.9亿元,可带动13000多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2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贵州、湖南等分行创新推出了“易地扶贫搬迁贷”。如,贵州分行发放扶贫移民贷8亿元,支持建设住房1.23万套、面积116.7万平方米,惠及搬迁人口4.8万人。三是产业精准扶贫贷款产品。在安徽、江西、湖南、贵州、云南、甘肃等地创新了林果贷、甜蜜贷、油茶贷、茶农贷等特色产业信贷产品。如,江西分行在赣南苏区发放油茶贷款23亿元、余额15亿元,支持当地36户企业、1.4万户农户种植油茶124万亩。四是支持特定贫困群体的贷款产品。四川、宁夏、云南等分行与当地政府合作,针对贫困妇女、返乡创业青年创新专项信贷产品。如,四川分行采取“农行+妇联+农户”模式,在48个县发放贷款2.56亿元,支持4631户农村妇女创业就业。
(五)普惠金融服务持续提升。以物理网点和惠农服务点为基础,运用科技和网络技术手段,提高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度。一是延伸服务网络。截至2016年末,在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发放惠农卡6122万张,布放电子机具20.6万台,设立惠农服务点14.6万个,对行政村覆盖率达72%,对具备固话通讯网络条件行政村实现全覆盖,为贫困农户提供了便捷的小额存取、转账、结算等基础金融服务。二是拓展服务功能。在惠农服务点陆续上线了跨行取款、跨行转账等新功能,并积极代理新农合、新农保、涉农财政补贴项目、农村公共事业代收费项目等,到2016年末,代理业务对贫困地区行政村覆盖率达36%。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将惠农通服务点与互联网金融对接,在贫困地区大力推广“农银e农”电商平台。如,重庆分行在彭水县依托网点渠道、惠农卡和e农终端,构建“普惠金融示范区”(实现“存、取、贷、汇、查、缴、消”等基础金融服务农村地区全覆盖)、“特惠金融引领区”(2016年发放了10亿元免担保、基准利率、财政贴息的精准扶贫贷款)、“互联网金融创新区”(创新“互联网+扶贫+金融+民生+政府+产业”金融服务新模式)。四是实施减费让利。在贫困地区,执行惠农卡免收工本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减半收取年费的“两免一减半”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2016年以来新发放“三农”贷款利率在去年下降118个基点的基础上,今年再下降84个基点。
(六)定点扶贫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在4个定点扶贫县投放贷款26亿元,到2016年末,贷款余额44亿元,比年初增长35%,支持带动3万建档立卡人口。一是着力支持定点县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武强、饶阳县支行发放贷款1.7亿元,支持当地6家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畜牧业、蔬菜种植业,带动建档立卡人口4076人。黄平支行和秀山支行投放贷款9.7亿元,分别支持旧州古城景区旅游建设项目、洪安边城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二是着力支持定点县重大项目建设。4家定点县支行累计投放贷款10.8亿元,支持秀松高速等基础设施项目7个,以及黄平县人民医院改扩建等民生项目4个。三是加大资金捐助力度。总行向4个定点扶贫县划拨扶贫捐赠资金690万元,支持武强县建设25个新兴节能果蔬大棚,饶阳县光伏扶贫项目,秀山县4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黄平县7个贫困村扶贫项目等。四是开展电商扶贫行动。在国家扶贫日,总行机关服务管理局设立“益农融商·公益扶贫”产品展示店,在总行机关为定点扶贫县特色农副产品开辟宣传、销售的新渠道,自10月17日以来已帮助对接总行员工订单798笔,销售金额7.1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推进机制。在总行成立以董事长任组长的全行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和总行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各项工作,并挂牌设立扶贫开发金融部。相关分、支行比照总行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小组,组建专门扶贫机构或团队。建立了领导干部挂点指导贫困地区县支行制度,并将挂点效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
(二)出台全行金融扶贫规划。根据行党委要求,年初印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金融扶贫工作的意见》,明确未来五年全行金融扶贫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资源保障,确保到2020年对83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累计投放贷款2万亿元,贷款余额超过1万亿元,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行,5年累计带动不少于500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三)逐县制定金融服务方案。2016年1季度,根据贫困县域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脱贫攻坚规划,逐县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做到“五个明确”:明确带动帮扶贫困户的目标,明确产业精准扶贫的支持重点,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资源保障和激励政策,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总行先后两次抽检,对于方案制定不符合要求的支行,责令其限期修改。
(四)积极开展多方协同扶贫。积极加强与各级扶贫、发改、财政、人行、银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合作,创新开展政府增信扶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贫、光伏扶贫、产业基金扶贫等行动。根据贵州省政府要求,印发了《关于支持贵州省脱贫攻坚的意见》。根据中央统战部来函,印发了《关于做好光彩事业促进会贷款项目的通知》。与全国工商联就合作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进行了初步洽谈。
(五)大力推进产品政策创新。在贫困地区设立了15个“三农”产品创新基地,向一级分行转授贫困地区特色农业信贷产品创新权。对于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和风险补偿基金,将担保放大倍数最高放宽至20倍。借款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评级可最多向上推翻2个等级。鼓励各一级分行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脱贫攻坚形势,探索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模式,制定更加精细的差异化信贷政策。
(六)切实加大各项资源投入。2016年针对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机构,单列专项信贷计划723亿元,额外配置1亿元业务费用和1亿元战略工资。优先安排100个自助银行新建指标,在用工计划、招聘政策、培训资源等方面实施了定向倾斜。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的减值准备由总行承担,并执行差异化的经济资本系数。对贫困地区产品创新执行了差异化政策,为重点扶贫项目开辟了绿色审批通道。
(七)实施金融扶贫专项考核。制定印发了2016年《金融扶贫专项评价方案》,将支持建档立卡人口、精准扶贫贷款增长、普惠金融服务覆盖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专项评价县支行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并将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费用分配挂钩。
(八)建立精准扶贫贷款统计系统。根据人民银行统计报送要求和农行内部管理需要,开发了全行精准扶贫贷款专项统计系统(APSS),可实现对全行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和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的及时、完整统计,精准反映农行金融扶贫工作成效。目前,项目一阶段开发已完成。
(九)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工作。2016年初召开了全行定点扶贫工作对接会,印发了《定点扶贫工作支持政策》,落实了11项特惠政策。三农业务总监、三农板块部门负责人结对帮扶4个定点县支行,行领导、三农总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先后18人次赴定点县开展调研,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问题。稳步推进向定点扶贫县派副县长、派副行长和派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三派”制度,第二批共9人已于2016年下半年全部到位。对于定点扶贫县重点建设项目,实施信贷预审查,条件成熟的项目加快贷款审批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9号),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乘势而上,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金融服务。
(一)继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2017年在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的新增贷款高于750亿元,贷款增速继续高于全行,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县域工业化、商贸流通等重点领域客户,以及光伏扶贫、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重大扶贫工程。
(二)切实在精准上下功夫。确保2017年全行精准扶贫贷款增量高于400亿元,支持带动100万以上建档立卡人口增收或脱贫。精准选择扶贫项目和客户,并将扶贫带动能力作为客户授、用信调查的重点内容,对于带动能力强的客户,落实较为优惠的贷款条件,切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精准对接贫困人口生产经营、就学、安居等金融需求,积极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
(三)强化资源保障。2017年向832个国家扶贫重点县行匹配专项信贷计划750亿元,继续单列1亿元费用和1亿元工资,并倾斜配置固定资产计划。针对重大扶贫项目贷款,在经济资本方面落实差异化政策,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的风险容忍度,进一步调动基层行工作积极性。继续向贫困地区行倾斜用工计划和培训资源。
(四)创新推广好的产品和模式。重点打造推广产业链扶贫模式、“互联网+”扶贫模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贫模式、行司联动扶贫模式等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扶贫模式。在全行创新推出“金穗光伏贷”产品,并结合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创新具有地方特色、具备推广价值的政府增信惠农产品,为有生产经营能力、有致富意愿的贫困户提供信贷支持。
(五)开展专项考核督导工作。下发2017年《金融扶贫专项评价方案》,考核结果在全行排名靠后的县支行,对支行长、分管副行长的年度绩效考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定期监测全行精准扶贫贷款情况,适时开展现场工作督导,对投放进度慢的分、支行,予以通报和必要问责。
(六)加强多方合作。主动对接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等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层面的社会协同与合作扶贫。加强与各级党政、社会团体、金融同业的战略合作和优势资源互换,做大精准扶贫贷款规模。
(七)做好总结宣传。深入全面总结金融扶贫工作,做好向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工作。继续开展“金融知识下乡”活动,认真宣传农业银行金融扶贫政策、产品、申贷流程以及金融信用等知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对全行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好案例、好模式、好产品、好政策,进行系统宣传,通过造声势、鼓干劲、推典型,推动全行金融扶贫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