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食药监总局:禁止利用婴幼儿奶粉标签虚假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8  浏览次数:81910
内容摘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27日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27日表示,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疫力”等虚假宣传。

毕井泉在当天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说,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安全问题始终是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要从源头、生产、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毕井泉表示,首先要坚持源头严控。他强调,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在过程监管方面,毕井泉指出,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进行全项目逐批检验,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加大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体系的检查力度,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

此外,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下架召回、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冒品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食药监总局:禁止利用婴幼儿奶粉标签虚假宣传”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228/5323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