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化肥涨价浪潮将持续到何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3  来源:中国农资传媒  浏览次数:82567
内容摘要:  价格保持上涨态势  进入1月,化肥各品种价格继续保持上涨态势,尿素出厂价格突破1700元/吨的高位,64%二铵一线厂家出厂价调
   价格保持上涨态势
 
  进入1月,化肥各品种价格继续保持上涨态势,尿素出厂价格突破1700元/吨的高位,64%二铵一线厂家出厂价调至2300-2400元/吨。据商务部监测,1月2日-8日化肥价格上涨0.8%,其中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氯化钾价格分别上涨1.4%、0.4%、0.3%和0.2%。反观整个2016年1-11月,根据商务部的数据显示,单周化肥价格上涨最高为0.3%,而这一上涨还要追溯到2016年的春耕。
 
  咋一看,目前化肥的涨速有些“用力过猛”,但是在前期化肥价格一跌再跌、早已跌破成本线的背景下,近期化肥价格反弹顺理成章。目前,尿素和磷肥的价格仅仅刚过部分企业的盈亏线。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田彬认为,近期化肥价格上涨是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叠加所致。“一是基层前期备货不多,季节到来时集中消费拉动,短期市场需求大,拉高了市场热度;二是春运来临,而公路和铁路运输价格上升,目前运力不足且费用高,抬升了化肥的运输成本;三是行业整体开工率不高,社会库存量减少,供需之间的矛盾显现;四是2017年新的关税政策等政策因素干预,提升了业内对化肥市场后期表现的期望值,也成为化肥价格提升的一大利好因素;五是相关原材料价格抬升,企业的生存成本也随之提升,为了支撑生产,必须提高价格。”
 
  临近春节,往年此时,整个化肥市场价格波动和市场成交方面都会趋于停滞,但是今年,这一局面或许将会被改变,“各种产品的价格前期都有较大涨幅,而且此次价格上涨目前依然正在进行中,所以预计春季期间会维持稳中小涨,不排除区域性差异大的可能性。”
 
  未来用户选择产品更理性
 
  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农资从业者深切感受到了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农产品价格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带给农资行业的冲击。田彬对此也深有感触,“很明显,用户选择产品更理性,之前行之有效的常规促销手段效果一再打折;随着常规营销模式失灵,企业开始在价格和服务上大做文章;为了生存和发展,农资农业产业链中各个环节把控风险的意愿更强,几乎每家企业都在需求新的手段和发展方式来规避风险;面临同质化产品的没落,企业对差异化、功能性产品开发力度前所未有。”
 
  去年玉米种植结构调整对化肥区域和整体销量的影响超乎了业内许多人的想象,2017年农民种植会发生什么变化?田彬认为,除了会进一步规模化,趋向低成本和高附加值的作物和种植方式外,政策导向也很重要。这些变化会造成化肥品种和行业产生什么影响?田彬表示,种植结构调整会让厂家产品上会更加注重功能性、针对性和高效型,对农产品品质提高有帮助的产品会更受欢迎;同时,行业的创新热情会更高,农化农技服务会普及和要求更高,行业会更加规范和有序,加快行业转型升级。
 
  川金象将采取或者将采取什么措施应对这些变化?“我们的应对之策主要集中在几方面:一是创新产品,开发生态、高效的功能性硝基复合肥产品,同时大力研发推广川金象智能液体肥;二是重新定位市场和渠道,区域为王很适合现在的化肥形势,我们将会巩固重点区域市场;三是加大转型力度,真正成为服务型企业。”田彬如是说。
 
  “小弱企业不想死,中型企业想活得好,大企业想一统天下,但是企业后续之路是否是坦途,需要时间来证明。”同样,业内最关注的这波涨价潮会持续到何时,顶点价位将会是多少,现在业内也没有统一的答案,同样需要时间来告诉我们答案。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化肥涨价浪潮将持续到何时”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113/5295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