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以所创小微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基准利率贷款,由财政按50%给予贴息。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同时,为全面激发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热情,山东省将力争在2016-2018年期间,引领1万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培育500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
通知提出,各高校要进一步普及创业教育,严格落实创业教育课程不低于32学时和2个学分规定;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师资培养,积极开展中、高级就业创业指导人员专职培训,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岗位聘用中要充分考虑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的工作性质、工作业绩,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探索设立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基金,加大向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投入力度。2017年以前,力争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1处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各县(市、区)和高校要实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全覆盖。依托知名职业院校、重点骨干企业继续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到2019年底建成3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省级示范基地。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的意见》,面向基层乡镇推动建设一批大学生农村创业特色产业示范平台。2018年之前,每个设区的市要建设1处以上达到省级示范平台标准的大学生农村创业平台,每个县(市、区)要在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平台内开辟3处以上大学生农村创业专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创业。
据省人社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处负责人介绍,为激发大学生到农村创业热情,山东省将着力在农林牧渔等相关领域培育一批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目标是力争在2016-2018年期间,引领1万名左右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培育500名左右到农村创业的领军型大学生创业者,培训有到农村创业意愿的大学生2万人以上。
同时,支持大学生面向农村创办电商平台,带动建设一批电商示范村,带领当地农民网上创业,整合当地优势资源、特色产业等,创建知名品牌,开展网上推介、销售,提供专业化客服,搭建完善的线上线下衔接通道。鼓励大学生到农村物流领域创业,以中心城镇、重点乡村等为节点建立物流中转站,推进物流链向农村递延,畅通农村物流渠道。
据了解,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允许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加点不超过3个百分点,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大学生到农村创业,以所创小微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基准利率贷款,由财政按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2年。对信誉良好还款及时的,可申请再次贷款,只担保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