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景农发〔2016〕148号文件获悉。为了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景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工作和有关会议精神,由景宁县农业局牵头,长效机制的推进“ 五水共治 ”、“ 六边三化三美 ”、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全力推进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减少农药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系统的破坏,专题制订六大举措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项目的实施方案。
一、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每年1—7月做好有关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的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宣传发动。同时向各村农户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药包装物归回收处置公告》。召开推进会、业务培训、主动与广播电视台、畲乡报等宣传媒体进行报道宣传,签订签订回收责任书和承诺书。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发动,让市民认识到农药废弃包装物乱丢乱放的危害性,自觉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交送回收点。
二、统一印制帐册资料和相关设施。对各农资店进行农药销售统一标号编码,做到谁销售谁回收。全县固定回收点34个,对回收物品进行归类打梱。
三、统一回收价格标准。4月至12月,全县34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点挂牌服务按照统一收购类型、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点的统一收购标准是非玻璃农药废弃包装瓶100ml(含,包括5-10ml针剂)以下0.1元/只(0.2元/合),101ml(含)以上0.2元/只。玻璃农药废弃包装瓶100ml(含,包括5-10ml针剂)以下0.2元/只(0.2元/合),101ml(含)以上0.4元/只。农药废弃袋和叶面肥袋50克以下0.1元/只,50克(含)以上0.2元/只。
四、进行安全归集储运和保管。通过招投标或县相关协调会议落实一家具有良好信誉、有资金垫付能力、运输条件好、配有归集贮运保管人员、县内有足够的仓储场地符合环保要求,负责全县34个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点已经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归集贮运工作。
五、加强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措施落实、回收制度和政策执行等情况,并对各农资经营点、回收运输单位回收数量和质量进行抽查。落实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指定专人汇报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进度,及时掌握回收情况和工作动态。
六、集中无害化销毁处置。由市农业局和环保局的统一安排,全市指定的处置单位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处置,并经环保部门批准后,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将全年的回收量百分之百的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