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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近半农户有“娘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8  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次数:82135
内容摘要:   加入水稻种植合作社,农民收入由一份变四份。从原来传统的一份生产性收入,增加到财产性、生产性、打工性和二次分红等四份
   

 “加入水稻种植合作社,农民收入由一份变四份。从原来传统的一份生产性收入,增加到财产性、生产性、打工性和二次分红等四份收入。合作社就是农民的‘娘家’!”24日,全省农民合作社创新发展培训班在罗田举行,来自孝感市香润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在会上发言。

 据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湖北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66683家,出资总额接近1600亿元,入社农户接近530万户,全省超过48%的农户加入农民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通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到今年底,全省有望突破一半农户加入各类农民合作社,每个合作社平均农民社员达到79人,社平聚集各种生产要素价值接近240万元。

 省农业厅副厅长涂胜华表示,面对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新形势,要把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三农”工作大局联系起来,顺应农业新变化,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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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1128/52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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