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关于留守儿童有这样一则消息引人关注。有关部门经过摸底排查,统计出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为902万人。这一统计结果较之以往的数据出现大幅下降。
数字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统计口径的改变。此前,一直是按照“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18周岁”的标准来统计农村留守儿童,目前的新标准则调整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但是,正如有关部门负责人所言,数字下降的确与近年来各地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成效有关。尤其是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一系列政策实施,为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回顾过去的三十几年,数以亿计的农民为了生计进入城市务工,留在他们身后的,不只是熟悉的乡村生活、熟识的社会规则,还有家里年迈的老人、年幼的孩子。分别、留守,成了这些家庭不得不面对的心灵伤痛。这种伤痛给留守孩子们的成长留下阴影。
至今还无法忘记采访过那个贫困村里的留守女孩。让笔者记得的不只是她和年龄不符的弱小身躯,更有她那和年龄不符的冷漠语气,对于家庭、对于父母,话语中很难感受到亲情的温度。儿时缺乏亲情的呵护和陪伴,势必会影响她今后以怎样的感情和态度去对待周遭。
正如专家所言,留守儿童问题从深层次看,反映的是我国社会发展和转型中城乡二元割裂,地区发展差距等诸多矛盾。这个会给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伤痛的问题,亟待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弥合区域发展差距的过程中逐渐解决。
今年2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颁布,首次提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提出,要从源头上改变“儿童进不了城,父母回不去乡”的无奈现实,实现“到2020年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我们不仅希望看到留守儿童明显减少,最希望看到的是不再有留守儿童,实现这个目标需要真正建立起一个关爱保护体系,并让这个体系真正发挥作用。这种关爱和保护,首先应来自家庭,让那些责任意识淡漠的父母切实承担起有效监护的责任;与此同时,关爱和保护更应来自整个社会。一方面,应将目前已有、但散落于民政、教育、公安等多个领域的各类保护、帮扶、救助等举措,进一步统筹,形成更丰富的关爱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应以更加专业的人员、更加专业化的方式来开展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帮扶,毕竟类似于心理干预等工作,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留给普通的乡村教师或是村里的爱心人士,恐怕都难以完全胜任。
儿童不再留守,就是要让他们与父母团聚。让父母返乡,或者让留守孩子进城,让农民工家庭生活在一起,需要全社会共同创造条件。城市更加包容,农村更加兴旺,只有如此才能不再让留守儿童问题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