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我国中西部的青海省,96%的区域为牧区,天然草原面积达5.5亿亩,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也是我国天然草原保有量最多的省份之一。自2011年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以来,青海草原出现了“牧民处处把歌唱,草原生态换新颜”的喜人景象。
草原生态恢复快牧民收入增长稳
据统计,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5年来,国家累计下达青海省草原生态补奖资金97.35亿元,75.25万户农牧民享受了补奖政策带来的实惠。草原实现禁牧2.45亿亩,草畜平衡2.29亿亩,补贴种草210万亩,发放生产资料补贴涉及牧户17.2万户,累计核减牲畜570万羊单位,草原生态系统进入良性循环,草地退化趋势得到遏制,草原植被长势良好。
在青海省东北部的海晏县尕海村,村里的老书记宫保关却和记者说起草原补奖政策时,连连赞叹:“补奖政策好,牧民收入高。”宫保关却家拥有草场1275亩,每年能领到补奖资金近1.3万元。据了解,尕海村有农牧户289户,草场承包面积31.4万亩,补奖总资金已达169.6万元。
青海省农牧厅厅长张黄元介绍,5年来,青海各地以草原补奖政策为契机,坚持在保护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保护,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初步实现了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补奖政策的着力点是草原生态,落脚点则是促进牧民增收。”张黄元说,这项政策将近90%的资金直补到户,增加了牧民的政策性收入,有力促进了生态补偿脱贫。全省76.53万牧民享受政策,人均增收1588元,其中三江源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9%,成为促进牧区增收的重要因素。
强化监管促落实草原筑起新屏障
好的政策需要好的保障机制。如何把补奖政策落到实处,如何有效地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管?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副主任徐百志介绍说,2011年以来,草原监理中心制定了《落实进村入户联系制度工作方案》,持续开展进村入户联系活动,就草原补奖政策落实情况、草原承包情况、村级草原管护员设立及其作用的发挥等情况进行调研。此外,还专门下派青年干部到联系村驻村蹲点,与牧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听取牧民群众对草原补奖政策的意见及建议,分析实施该政策对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为了深入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机制,健全草原监理监测体系和核查监管机制,青海省也在不断探索新经验、新做法。青海省草原监理站站长蔡佩云告诉记者:“2012年青海在全国率先设置了草原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在拓展草原监理监测体系的同时,实现对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的有效监督。”据了解,自2014年起,草原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由2012年的每5万亩设置1名提升至每3万亩设置1名。目前,青海省聘用草原生态管护员人数已达1.3万多人。
对于如何有效的落实和监管,海晏县副县长切杨尖措也深有体会。海晏县对全县草原管护员实行分片管理,逐级落实到户,实现了草原网格化责任区管理,做到了乡村有干部、片片有人管,同时要求草原管护员每月25日前上报《草原管护员月报表》,草原生态管护员每月巡查片区草原5次以上,并及时填写草原禁牧动态管理表及管护员日志。切杨尖措说,这两年来,从未发现过牧民偷偷在禁牧草场里放牧。
青海省农牧厅副厅长巩爱岐说:“草原生态管护员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了省、州、县、乡、村五级草原监管体系,为有效巩固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成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监管面临新问题补奖成效待巩固
第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实施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些地区乡村及牧户保护责任不明确,县、乡政府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补奖资金兑现与生态保护责任、保护效果脱节;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不彻底,核查监管难度大,监管体系不健全等。对此,青海省在2014年率先探索出“四个挂钩和五个结合”管理模式,即乡(镇)、村(牧)委会、草原管护员及牧户四级与草原生态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宣传引导和劝返制止相结合、依法禁牧和考核奖惩相结合、平衡减畜和舍饲圈养相结合、保护草原和转移输出相结合、国家补偿和牧民转产创收相结合,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基层群众保护草原的意识。
巩爱岐说:“经过几年的实践,从建立生态管护员公益性岗位,到探索‘四个挂钩和五个结合’管理模式,虽然我们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乡、村五级草原核查监管体系,但仍存在着体制机制不顺、机构不健全、与基层联系不紧密等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成效的巩固和深入推进。”
牧民群众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保护草原的意识,对于保障补奖政策实施和巩固补奖政策成果起着关键的作用,如果不把体系、体制机制上的问题理顺、解决,光靠群众积极性还不足以保障如此庞大、系统的政策的推进与落实。
目前,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已正式启动。相关专家建议,国家应尽快在草原监管体系队伍建设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并进一步完善草原核查监管体系,在巩固第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成效的同时,也为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