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姚桥人张某今年40岁。1998年,张某因犯盗窃罪,被丹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2年1月,张某刑满释放。
重获自由后,张某找到为某单位开车的工作,平时经常驾车往返各地。开车途中,张某不时看到路边有人养殖蜜蜂,想到纯正的蜂蜜价格不菲,张某打算偷一些蜜蜂自己养,再酿蜜吃。
为了成功偷到蜜蜂,张某专门到网上查阅资料,得知深秋之后蜜蜂会冬眠,在此期间一般不会蜇人。此后从2015年10月至今年2月间,张某驾驶小型汽车在丹徒区、镇江新区,江苏泰兴等地,盗窃他人路边露天养殖的蜜蜂蜂箱,前后作案8起,共窃得24箱蜂箱(内含意大利蜜蜂),合计价值11590元。
今年3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赔。
据了解,张某并不会养蜜蜂,他偷来的蜜蜂大多成批死去,最终也没有吃到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