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李文海:将小灵芝做成大产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8  来源:金寨新闻网  浏览次数:82922
内容摘要:  小小灵芝引来金凤凰安徽省金寨县素有西山药库美誉,所辖沙河乡更是全国著名的灵芝种植交易集散地。很久以来当地农民就以种植
   小小灵芝引来“金凤凰”

安徽省金寨县素有“西山药库”美誉,所辖沙河乡更是全国著名的灵芝种植交易集散地。很久以来当地农民就以种植加工灵芝为业。由于种植销售零散化,产业无法形成规模,很多农户仍处在贫困线下。安徽省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产业整合,构建“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力破科技壁垒,不仅提升灵芝产品质量达行业标准,稳定收购渠道,提升收购价格,还让金寨灵芝这一品牌立足国内及国际市场,当地农民也从精准科技扶贫模式中逐步脱贫,在可持续的致富路上自信前行。

谈起灵芝,大家印象最深的是“千年灵药”,但在金寨县,这“小”灵芝却引来了大产业的“金凤凰”。

安徽力源食用菌合作社理事长李文海从1993年起在金寨县沙河乡街道村试种植灵芝,目前他已是全国最大的灵芝种植户。说起自己的“灵芝经”,李文海很是感慨:早先他一人创业,每年灵芝种植不超过10亩地,害怕生虫给灵芝打农药,导致孢子粉质量和价格低,由于没有固定的销路,一亩产灵芝孢子粉300公斤,价格很低,甚至亏本。

李文海说,金寨县沙河乡,虽说是全国最大的灵芝种植集散地,但2000余农户各搞各的,一团散沙,市场行情好一年收入还不错,可当市场下行灵芝卖不上价,全体农户收入只有靠天。

2004年他带头成立合作社,第二年即和康美来公司合作,组成“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共同投资合建”机制,现在力源合作社已经有近千亩的灵芝种植面积,签订合同,订单企业,优质高价,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带动周边千余农户一起致富,一年产值5000余万。

“破壁”攻坚,科技催动新发展

一千多年前,《神农本草经》记载,“赤芝生霍山。”“霍山”即现在的大别山。大别山被誉为“天然药谷”,由于极佳的天然环境,大别山区境内的中药材品种近2000种,更是中华九大仙草之一灵芝的原产地。

7月17日一早,李文海来到合作社灵芝种植基地,在“大别山一号”灵芝基地前仔细观察每个灵芝的生长情况,看到有虫子,李文海用牙签一个个挑下来。“按照康美来公司的种植技术标准,不能打农药,只能如此除虫。”李文海说。

李文海告诉记者,沙河乡自然环境适合生长灵芝,当地许多村民上山采摘野生灵芝,在500-1000米海拔位置,昼夜温差大,沙河乡所产灵芝的有效成分比其它地方要高。

自然环境有了,但怎样才能打造更完美的灵芝系列产品?作为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安徽省康美来大别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打造更完美的产品从源头上下了大力气。

康美来公司董事长余春富告诉记者,科技创新是中药产业化的关键要素,公司与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20多名专家合作,投入巨资建设安徽省中草药保健食品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产学研结合,实现自主科技创新。

在安徽省食用菌技术协会会长、安徽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沈业寿教授的指导下,合作社改进了种植方法——从茅草小棚改成了钢构大棚,避免带进灰尘泥土,导致孢子粉中杂质量增高;采摘孢子粉的方法改进了三次,从地膜采集、纸板套筒采集再到无纺布采集,无纺布透气性好,孢子粉不会霉变且颗粒饱满,灵芝不会出现畸形。

沙河乡广大灵芝种植户早年栽培使用棉籽、秸秆、锯末、玉米芯等材料,但种出来的灵芝有效成份含量低、质量低,在康美来的技术要求下,力源合作社统一使用椴木枝丫材种植灵芝,孢子粉的饱满程度,有效成分大大提高,“这种仿野生栽植,做到了废物利用,沙河乡依然是青山绿水。”李文海说。

经安徽大学生命科学院检测,康美来灵芝孢子粉所含主要成分灵芝三萜类化合物含量高达8.04% 。

从千分之四到千分之八,蕴藏了康美来专家们无数的汗水和智慧。

沈业寿教授告诉记者,人工栽培提供更稳定的环境,使得人工种植的灵芝比野生的有效成分更高,康美来公司保健食品和美容护肤品等产品获得了20余项国家发明专利,在全国率先打造了完整的灵芝产业链,整个产业运作更加科学。

在中国灵芝原产地金寨县等大别山区建立的标准化灵芝基地累计达5000多亩、桑黄种植基地累计达600多亩、霍山石斛规划种植基地1000多亩,已成为大别山地区最大的灵芝、桑黄等中草药种植基地。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李文海:将小灵芝做成大产业”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728/5193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