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保险政策。一是建立国家或地方政府保险补贴、补偿机制,对不可抗力而产生的大面积农业灾害以及巨灾等保险,国家或政府要对保险机构提供无偿的保险补贴,以增强保险机构承受能力,提高保险机构承保的积极性。二是赋予农业保险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保险机构的经营成本。三是加大对农户保险补贴力度,缓解农民经营生产和生活压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三、加快农业保险服务转型,适应现代农业的需要。当前“观光农业、旅游农业、家庭农场、体验农业”等现代化农业逐渐替代传统农业,且与农村服务业高度融合,加之农业保险也面临着传统农险与财产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保险等产品的整合和消费结构的调整。这些都需要保险机构尽快转变观念与思路,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要关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保险服务能力。
四、调整发展方向,创新保险险种。随着农产品再生和新兴农业的突起,以及“设施农业、生态农业、都市园林花卉”等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保险险种显然已满足不了需求。对此,保险机构应顺势而为,及时调整发展策略,研发推出更多的保险品种以适应和满足农村保险市场的需要。
五、加强宣传,使农业保险为广大农民所认知。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讲透意义作用,讲清险种条款,讲明责任利益,使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参加农业保险的保障性尽人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