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正确引导,提高农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利用电视、传单、宣传车、送电影下乡、建立微信平台等方式,宣传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培养农民投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自身严格规范投资行为,保证民间经济活动中的高效、安全运行。
二是建立引导、监管、风险防范机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稳定农村金融市场监管投入,建立民间借贷风险防范信息平台,民间借贷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电话、邮箱、微信平台的方式,设立民间借贷违法有奖举报平台,对出现违法实施民间借贷行为、不信诚诺言的,政府、金融监管及执法部门要共同协作,尽快平息民间借贷行为造成的民间融资金融风险。银行要加快业务品种创新,尽快推出适合、类同于民间借贷行为的业务新品种,利用更规范的办法,让农村社会闲散资金通过银行经营渠道得到运用,不给非法集资留出成长的空间。
三是以法治思维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以案说法,让农民提高对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区间的认识。对扰乱金融秩序、漫天定价的借贷行为,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惩处一批民间投资乱定价、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确保稳定金融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在经济运行活动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