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强调,今年以来,扶贫开发的责任机制、支持政策、保障措施、监督办法、工作落实等都得到加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稳步推进,但也暴露出一些倾向性问题,需要在制度和工作层面认真研究解决。要严格落实扶贫考核机制,深入开展督查巡查,防范不准不实问题。严格落实贫困退出机制,做好评估核查,防范数据造假问题。严格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防范资金滥用问题。统筹脱贫攻坚与长期发展,做到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防范急功近利问题。
汪洋强调,完成全年脱贫目标任务艰巨,要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扶贫劳务对接、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低保兜底等重点工作,强化扶贫资金和人才保障,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减贫1000万人以上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