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执行小麦收购质量标准,确保不完善粒检验准确公平。《通知》要求,在政策性小麦收购中,要准确理解、正确把握小麦收购质量标准和质价政策,防止操作执行过严损害农民利益。
一是关于萌动粒的检验。必须在样品检验时,取疑似小麦萌动粒颗粒,用刀片从胚部明显隆起部分的中部纵向剖开,仔细观察剖面皮层是否与胚分离,未分离的不得判定为不完善粒。
二是关于生霉粒的检验。必须在样品检验时,取疑似小麦生霉粒颗粒,用手指轻抹霉斑(病斑),仔细观察霉斑是否被抹掉,颗粒表面是否留下明显痕迹,霉斑物质是否是泥土等污染物,如霉斑被抹掉且粒面未留明显痕迹或霉斑物质是泥土等污染物的,不得判定为不完善粒。
三是关于不完善粒检验的程序。收购农民出售的不完善粒超标的政策性粮食,必须先经过筛选、色选整理后再扦样检验,必须用检验过大样杂质的样品(即检验容重使用的样品)来检验不完善粒,避免将应判定为杂质的破碎粒误判为不完善粒。
要做好超标小麦的收购工作。各地要加强农户储粮指导,动员农民在售粮前加强整理,提高交售小麦的质量等级。小麦不完善粒较重的地区,要积极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为农民预先扦样检验,帮助农民掌握待售小麦的质量情况,合理选择销售渠道,尽量避免退车。要积极开展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绿色通道服务等,尽量减少农民排长队卖粮。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要在收购现场免费为售粮农民提供风选、筛选、色选等整理服务,促进小麦提级进等,提高检验合格率,尽最大努力帮助农民减损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