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早稻田“两迁”害虫和稻瘟病发生 形势不容乐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435
内容摘要:  近期,全国农技中心发布了一代玉米螟、二点委夜蛾、二代粘虫的发生趋势预报和早稻主要病虫害发生动态,值得注意的是,华南、
   近期,全国农技中心发布了一代玉米螟、二点委夜蛾、二代粘虫的发生趋势预报和早稻主要病虫害发生动态,值得注意的是,华南、江南早稻田“两迁”害虫和稻瘟病发生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稻瘟病流行风险高。

  二代粘虫总体中等发生

  今年一代粘虫在长江中下游、江淮和黄淮麦区发生面积小,经有效防治或兼治后各地残虫量普遍较低。结合天气条件和作物种植情况,预计今年二代粘虫总体为中等发生,在内蒙古辽宁河北山东等局部降水丰沛、管理粗放地方会出现高密度田块。预计全国发生面积约为3000万亩,幼虫发生为害盛期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据国家气象局预测,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初,黄淮、华北、东北、西北东南部等地降雨天气多,比常年同期偏多3~7成,天气条件有利于二代粘虫的发生为害。

  黄淮海二点委夜蛾偏重发生

  据黄淮海夏玉米区病虫测报网监测,今年二点委夜蛾一代成虫发生量较大,田间生境和未来气候条件有利,预计今年二点委夜蛾在黄淮海夏玉米主产区总体偏重发生,河北南部、山东南部和西南部地区可达大发生。全国发生面积为3000万亩,幼虫为害高峰为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据国家气象中心监测和预报,6月16日至7月4日,黄淮和华北大部地区降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多3~7成,局部偏多1倍以上,对二点委夜蛾的发生有利。部分地区会出现35℃以上的天气,对二点委夜蛾产卵、卵孵化和幼虫发育为害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一代玉米螟将进入为害盛期

  根据各地春季玉米螟冬后基数调查结果,今年大部地区百秆活虫量低于常年和上年,结合气象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预计一代玉米螟在东北西部、新疆北部、黄淮海局部地方偏重发生,华北、东北及黄淮海其他地区中等发生,其他地区多为偏轻发生,全国一代玉米螟发生约1.4亿亩。

  玉米螟越冬代成虫羽化盛期,东北地区北部较常年偏早1~2天,东北地区南部较常年偏晚2~4天,其他各地区与常年接近或者早晚在5天以内。预计6月中旬至7月末,西南、江淮、黄淮、西北、华北、东北将陆续进入一代幼虫为害盛期。

  稻瘟病流行风险高

  6月中下旬,南方早稻正陆续进入破口抽穗期,是病虫发生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水稻产量形成的重要时节。当前,稻飞虱虫量在大部早稻田得到有效控制;稻纵卷叶螟总体偏轻发生,江南局部发生较重;稻瘟病在早稻区发生点多面广,重于上年同期。根据当前病虫害发生基数,结合下阶段气候条件分析预判,华南、江南早稻田“两迁”害虫和稻瘟病发生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稻瘟病流行风险高。各地植保部门需加强监测,因地制宜,抢晴施药,切实做好早稻穗期病虫防控工作。

  稻瘟病在华南、江南和西南稻区累计发生面积665万亩次,同比增加21.3%。当前早稻稻瘟病平均病叶率一般0.5%~6%,高的15%~30%,华南、江南早稻历史发病区或感病品种种植区局部发病较重,如广西宜州、广东雷州、江西峡江、吉水等地局部病叶率高达60%~100%,湖南长沙、永州、湘西州局部重发田块已出现“坐蔸”现象,田间菌源充足。各地水稻感病品种种植面积比例大,对稻穗瘟的抵抗力较差。

  南方早稻破口抽穗期,是稻瘟病最易侵染的敏感生育期,高温高湿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稻瘟病的流行,早稻穗瘟流行风险较高。同时,多次降雨过程不利于“两迁”害虫的北迁,导致当地滞留虫量多,加之阴雨天气不利于防治工作开展,田间虫量将激增,局部重发风险高。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王瑾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早稻田“两迁”害虫和稻瘟病发生 形势不容乐观”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623/5171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