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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城郊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最高补贴10万元/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8  来源:荆门晚报  浏览次数:81847
内容摘要:  如果你有新建大棚且尚未验收获得市区两级设施蔬菜奖补资金,又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范围,赶快申报吧。
   如果你有新建大棚且尚未验收获得市区两级设施蔬菜奖补资金,又在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范围,赶快申报吧。来自市农业局的消息称,我市已出台2016年城郊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最高补贴10万元/亩。

我市蔬菜供给有余,但因品种单一,且上市集中,存在3—4月“春淡”和8—9月“秋淡”的情况,加上蔬菜产业可为农民增收,因此,建设大棚设施蔬菜很有必要。对此,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政策,特别是2015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放心蔬菜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全市认定的放心蔬菜基地(露地蔬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达500亩以上,设施蔬菜生产集中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食用菌生产达50万袋或3.5万平方米以上),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

今年城郊新建大棚设施蔬菜(食用菌)基地申报对象为:属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纳入蔬菜保护区范围内,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集中连片设施蔬菜基地面积达50亩以上或食用菌设施生产面积达3万平方米,新建大棚尚未验收获得市区两级设施蔬菜奖补资金的基地。奖补标准:对符合补贴标准的水泥骨架大棚每亩补贴0.3万元,单栋钢架大棚每亩补贴1万元、日光育苗温室或食用菌双孢菇菇房每亩补贴5万元,标准配置的连栋大棚(含玻璃温室)每亩补贴10万元。据了解,建大棚蔬菜,最低档次的每亩要投入0.6万元左右。

此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农业局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书,区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新建大棚基地进行核实后,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再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申报,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根据安排,本月15日前各区将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局(蔬菜办公室)。本月30日前市农业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并公布结果。下月底前市财政局将拨付兑现市级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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