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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毒农药退市坚持科学有序原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8  来源:中国农药网  浏览次数:81796
内容摘要:  近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发布公告,
   近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发布公告,拟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农药登记。将溴甲烷、氯化苦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甘蔗、中草药材等作物。此公告给农药生产企业带来何种影响?业内人士如何评价并应对?为此,记者分别采访了业界主管单位、行业协会、专家及企业代表,大家就此事众说纷纭,共同为高毒农药未来发展献言献计。

  高毒农药禁限用是大势所趋

  我国作为农药生产、使用的第一大国,单位耕种面积化学农药用量是世界平均用量的2.5倍以上。农业病虫害日益严重,农药用量不断加大,而防治效果却越来越差,形成一种恶性循环。滥用高毒农药屡禁不止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性问题。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张衡昌说,此次高毒农药禁用限用公告中的内容曾多次引发社会关注,之前的禁用管理条例中也有提到过,但执行的效果不明显。这次公告的下发,实际上是对农药管理条例的进一步优化和整合。他说,我国农药一直严格按照登记流程进行使用。明确高毒农药禁用限用措施的主要内容,给企业未来研发之路点亮了一盏明灯。

  为此,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书长李钟华解释,2015年10月1日起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里面明确规定,高毒农药不能用在蔬菜、水果等等,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发布的拟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也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实施落地。她表示,此次将氯化苦的农药登记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意味着高毒农药若不想被禁止只有寻找有效途径进行改变。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农药室主任曹坳程也强调,氯化苦虽然毒性很高,但是它是一种环境友好型农药。此次将氯化苦的这个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这个土壤熏蒸,也正是因为残留少,不存在地下水污染的问题。此外,氯化苦不仅消毒作用效果明显,植物生长健壮;且消毒后土壤中的微生物残体又可以作为一种原料,为土壤提供天然的养分,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所以科学使用氯化苦有助于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

  企业研发生产要建立前瞻意识

  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对于消费者以及食品安全实际上是多了一层保障,但是对于农药生产企业来讲,或许具有一定影响。在此种局面下,农药生产企业应如何应对?李钟华给出了合理性建议。她说:“就目前国家的政策来看,高毒农药未来发展将面临严峻挑战。这就要求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心理准备,提前谋划未来发展之路。摸清未来新型农药产品发展脉络,把握好新产品药效与价格间的平衡问题才是农药生产企业值得深度思考的问题。新型农药在低毒环保、安全性等方面确实有所提升,价格与服务是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李钟华认为,此次拟对6种高毒农药禁用限用对于农药生产企业影响不大。我国目前高毒农药应用范围在逐渐缩小,生产企业的产能也随之减少,大多数已做好相应准备,他们也都有相关的替代产品。

  曹坳程说,农药残留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农业部出台的相关高毒农药禁用限用管理措施实际上给企业未来研发方向点亮一盏明灯。他说:“树立前瞻性意识,在产品研发创新的路上,时刻洞察国家政策发展,保证经济环保型农药推陈出新。一个没有开发,没有技术储备的一个企业,迟早会被时代被淘汰。”事实上,一些发达国家在农药发展进程中也会采取禁用限用措施,但最主要的是进行科学普及计量以及有效地调控。未来如何科学规范使用高毒农药,怎么样扬长避短,有效地规避掉高毒农药的弱点才是农业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农户需要进行反思的问题。

  高毒农药退市坚持科学有序原则

  淘汰高毒、高残留、安全风险高、综合药效差的农药品种,确保农业、林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人畜安全是十分必要的。但高毒农药退市不可“一刀切”,必需要实现其有序性。曹坳程分析说,首要是找到药效相似的替代品。倘若强行采取高毒农药淘汰制度,或将加剧农户因买不到药而产生其他违禁甚至违法的行为,带来更为严峻的社会性问题。其次是构建完善的生产、运输以及服务体系。众所周知,氯化苦的毒性较高,但通过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服务体系,保证所有使用氯化苦的农户都拥有用药资质,并实现从运输到储存的全程监控,由服务人员直接转运到田间,减少了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氯化苦可谓是我国高毒农药管理的成功典范。他认为,并不是所有的高毒农药都必须退市,只要能积极探索出一条发挥其优势的道路并加强科学使用方式的宣传,通过科技创新定能在高毒农药发展之路找寻到最佳定位。此外,曹坳程强调,评价农药的好坏不能用高毒作为标准,应该用“危害性”衡量。他说:“农药危害性大不并不意味着一定是高毒农药。”

  针对如何保证高毒农药退市的有序性?张衡昌说,在病虫害的防治方面,某些高毒农药确实有其不可替代性的作用。如果说确实没有找到完全可以替代的环境友好型产品,从药效以及农民的用药习惯、农药生产供应情况来看,陡然的禁止限制使用会给农药企业正常生产带来难题。

  永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崇峰说,作为高毒农药产品,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此次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是大势所趋。但是目前还没有找寻到能替代杀扑磷在防蚧壳虫上的高效农药。他建议,保留杀扑磷对于苗木、森林方面的登记,至少不将杀扑磷产品“一杆打死”,当局部发生重大蚧壳虫危害时,可以采用杀扑磷进行有效防治。

  保证高毒农药退市的有序性是维护农药市场良性发展的核心。张崇峰分析说,一是要及时寻找到高毒农药退市的有效替代产品,避免因无药可寻带来更严重的社会性问题;二是加强销售人员以及农户的农药安全间隔期基础知识的培训,减少因为缺乏科学用药意识而导致的农药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对于特殊的高毒农药,除了传统的用药说明书之外,还要配备安全用药的手册,以醒目的文字针对如何科学储存、使用,什么时间使用最佳等方面进行特殊说明,定能大幅提高农户的用药技术,减少不必要的药害问题。

  加强科普宣传扭转“谈药色变”局面

  高毒农药的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这就要求国家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生产企业树立责任标榜作用,加强为农服务精神。“李钟华强调。

  张崇峰则认为,高毒农药之所以引起社会各界产生“谈药色变”局面,主要由于用药者缺乏安全间隔期的专业知识培训。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用农药的时间到农产品收获时相隔的天数,可保证收获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标准。

  张衡昌建议,一定要分清农药的毒性、药效、毒力概念,避免因为概念的混淆而带来不可预估的后果。有些农药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农户由于缺乏专业概念的区分,误认为加大高毒农药的用量一定能产生药到病除的效果,其实不然。此外,希望农技推广部门多做一些科普性强、通俗易懂的农药科学使用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农户能够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了解到农药的基础性用法。

  曹坳程说,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农药市场健康发展有自己完整的一套模式。他们会定期组织一些有资质的植物医生,经过严格的考试筛选而成。根据各地区的土壤状况、土地面积以及作物生长情况,为农民“开药方”,然后农民拿着药方去买药。效果不好,责任在于植物医生。国外成果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但决不能按部就班,必须要结合我国国情,循序渐进地实现这个目标

  此外,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农业部同时向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及各级农业主管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征求意见,要求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届时将召开相关进展情况通报会。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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