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流动餐厅”服务现状,虽然各地近年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法规,但由于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造成申报登记和备案率很低,往往使之流于形式。同时,也因基层食品监管人员有限,现场监督也往往成了“空白”。有鉴于此,农村“流动餐厅”急需补足监管短板,延伸监管链条,多方协同,确保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首先,食品卫生监督等部门要逐步推行厨师等级制、营业人员健康上岗制、餐具消毒制等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流动餐厅”守法、有序经营。
其次,“流动餐厅”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要发挥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由村委会负责对入村“流动餐厅”进行登记,查验其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由村委会指定村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和雇主共同与“流动餐厅”经营负责人签订三方合同,保证饭菜质量达到卫生标准。
最后,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农民朋友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