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四个不能”既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更与农村的各项基本制度息息相关。“四个不能”明确指出农村改革必须牢牢守住的底线,为“三农”工作找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改革,归根到底是为了群众,也要依靠群众,最终要让群众受益。30多年前,小岗村18位村民摁下的红手印,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成为我国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三十多年的农村改革,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出现了一些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例如,一些地方不尊重农民意愿,替农民做主,导致农民屡屡“被代表”;一些地方受错误发展观、政绩观驱使,打着改革旗号损害农民权益等。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农村改革暴露出的问题苗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牢牢守住“四个不能”的底线,就是要在农村改革过程中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如此才能尽最大可能凝聚共识,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才能深入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才能更好推动农村改革。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加快农村发展,关键是要紧紧扭住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大任务,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各地在深化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着力保障各项法规、政策不打折扣地落实,牢牢守住“四个不能”底线,促进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