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2016年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85590
内容摘要: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

 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5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通知》还要求,要巩固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

《通知》要求,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开展大病保险工作,健全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承办、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实施更加精准的大病保险政策。各地要通过降低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等措施,实现精准健康扶贫。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采取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员的倾斜力度。

《通知》强调,加快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加强经办机构内部建设,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2016年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有所提高”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509/5123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