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防治土壤污染不能忽视事后追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04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413
内容摘要: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爆出一起土壤污染事件,一家化工企业被举报在地下偷埋毒铁桶,造成周边土壤污染。经审查,相关人员承认,
   近日,上海市金山区爆出一起土壤污染事件,一家化工企业被举报在地下偷埋“毒”铁桶,造成周边土壤污染。经审查,相关人员承认,曾于2008年填埋了装有煤焦油铁桶的违法事实。

  虽然事发多年前,但并不意味着会减少伤害,更不能因此免责。煤焦油类危险废物,对人体造成多种伤害;对环境有危害,对大气可造成污染;此物易燃,为致癌物。尽管此类危险废物被埋于土壤中,却迟早会露出来危害人类,因而必须对埋于土壤中的危险废物追究相应责任。

  假如对陈年老账不实施“秋后算账”,就难免会使污染扩散,反之,对其实施“秋后算账”,并及时改变土壤的使用方式,或及时处理有毒土壤,就能避免污染扩散,从而将其对人类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防治土壤污染,既要及时治理,同时也不能忽视事后追责,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土壤生产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人类食物裨益人类健康。从这个意义上说,上海市、金山区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处置污染土壤案件,不弃“秋后算账”的做法,值得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借鉴。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金爱明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防治土壤污染不能忽视事后追责”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504/5117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