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有的地方不切合农村当地实际,缺乏整体规划,将公益事业当成“赶时髦”,结果出现劳民伤财的现象。二是有的地方重建设轻管理,满足于一时的建设,建成经上级验收后就没有了下文,致使农村公益事业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三是一些村组干部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重视,不能有效行使起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管理和监督的职责,使建成的农村公益事业不能持续发挥应有的作用。
鉴于此,笔者呼吁,要关注和重视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建设,不断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真正把事关新农村建设、加速小康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做出成效。
首先,要制订切合当地实际、具有一定发展远景、符合农民要求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规划。在制订发展远景、发展规划时,一定要多走群众路线,把群众的需求当作公益事业发展和建设的第一要素。不能满足于坐在办公室内拍脑袋,把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仅仅当作一件任务去做,而要保证所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能真正让广大农民受益。
其次,对兴办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要做到全过程监督,全过程管理。既要保证将公益事业办成、做好,还要保证所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能真正发挥作用,并保证其可持续性。譬如为农家书屋配备管理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增加图书品种;为建成的乡村公路配上养护工,及时清扫、维护乡村公路;定期对市民、村镇广场进行修缮和改造,真正为市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和活动场所等,彻底改变公益事业项目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
第三,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和建设的制度措施,保证农村公益事业能健康稳妥运行。这其中包括公益事业发展和建设的牵头、协调和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管理、监督落实的功能,建设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公示以及纪检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的职责等,从多方面保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能沿着健康有序、质量保证、持续运作的方向发展。
总之,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尽快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与农民、农村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这就要求我们积极关注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法规,引导和发动农民积极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水平,使农村公益事业持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