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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种子法》突出四大重点 严查四项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5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浏览次数:81379
内容摘要:  2016年的种子市场监管将以贯彻实施新《种子法》为契机,突出四大重点,严查四项内容,严打四类行为。  突出四大重点:重点
   2016年的种子市场监管将以贯彻实施新《种子法》为契机,突出四大重点,严查四项内容,严打四类行为。

  突出四大重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门店、重点制种基地、重点作物种子。重点区域包括辽吉黑三省、冀鲁豫鄂皖及鄂赣渝湘的省际交界区域,重点门店即历年检查中有不良记录或被举报的企业和门店,重点基地即甘肃新疆海南四川等育制种基地,重点作物种子即玉米、水稻、小麦、蔬菜作物种子。

  严查四项内容:即查标签、查种子质量四项指标、查品种真实性、查转基因成分。

  严打四类行为:即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未经批准的转基因种子等四类违法行为。

  今年的种子市场监管,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各省(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省际交界区域要组织跨省联合检查,农业部将在关键时节对重点区域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并对各地监管措施的落实和大要案的查办情况进行督导。要实行检打联动,公开曝光一批大要案,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严格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源头监管种子市场

  新《种子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按照新法要求,农业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种业信息平台,做到从农业部到省、市、县四级所有与种子管理相关的业务信息联通共享,即品种审定、品种登记、新品种保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相关备案实现网上申请,种子市场监管信息联网公开,种业的相关信息公开查询。同时结合规范标签管理,借助种业信息平台,实现种子全程可追溯。为了方便监管工作以及农民上网查询,还将开发手机APP,让社会各界可以更及时、更方便地查询到种业的相关信息。

  通过种业信息平台的建立,力争从源头上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各方主体行为,正本清源,净化种子市场环境,让违法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受到全社会监督,让种子行政许可和市场监管在阳光下运行,最终提高依法治种的管理水平。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季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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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315/3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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