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以定点帮扶恩施为契机精准实施“五个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5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265
内容摘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是农村贫困人口。定点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是1986年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大的短板是农村贫困人口。定点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部是1986年第一批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10个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之一,30年来,农业部调动全系统力量,对定点扶贫地区进行倾斜帮扶,定点扶贫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迈出了新步伐,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2月21日,农业部在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总结定点扶贫地区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十三五”时期定点扶贫工作布局谋篇。

  1986年开始,农业部定点帮扶恩施州。30年来,农业部倾心倾情倾力支持恩施脱贫攻坚,始终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扶持与扶智并举,共派驻挂职干部121人,支持各类农业项目400余个,项目总投资达40多亿元,不仅给政策、给资金、给项目、给人才,还给恩施带来了好的作风。

  我们满怀感恩、感动、感谢之情,把农业部定点扶贫的持久关怀转化为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与2010年相比,2015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均实现了翻番目标,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连续5年居全省前3位。放大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效应,给群众送出了“产业扶持、低保提标、医疗救助、教育扶持、就业促进、交通服务、安全饮水、住房保障、社会保障、结对帮扶”等十个大礼包,大力推进“121”(一个主导产业,产业专业合作社和金融扶贫互助组织两个合作组织、一个龙头企业)特色产业扶贫模式,5年累计减贫76.2万人,居全省第一。

  以特色产业链建设为抓手,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三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十二五”期间,全州农业总产值年均增6.8%,农业增加值年均增6.3%。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160万吨以上。已建成全省最大的烟叶、茶叶、高山蔬菜生产基地和全国四大魔芋主产区之一、全国最大商品药材基地。农村公路通畅率、通达率分别达到82%、100%;基本实现通讯、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力“户户通”,行政村通光纤率为98.56%。

  “十三五”时期是恩施州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投资高峰期、改革攻坚期、脱贫决胜期。我们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生态立州、产业兴州、开放活州、依法治州、富民强州”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围绕这个总体思路,下一步,我们将以农业部定点帮扶恩施为契机,积极抢抓国家实施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武陵山试验区建设、“616”对口帮扶工程等政策机遇,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实施“五个一批”,着力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

  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以现代烟草、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信息和大健康产业等七大产业链建设为载体,推动15.5万户、53.4万贫困人口逐步实现增收脱贫,持续对已经脱贫的42万人进行产业扶贫。

  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对居住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7.5万户、25万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实施移民搬迁安置。

  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针对建档立卡中16.46万户、54.19万人退耕还林贫困户,争取优惠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标准。设立护林员、防火员等生态公益岗位,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支持贫困群众直接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增加其生态建设管护收入,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大力倡导用知识和技能斩断穷根,决不让贫困代际相传,重点保障13.79万户贫困家庭中19.3万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30.5万低保、五保对象(其中低保户10.2万人,低保贫困户18.5万人,五保户1.8万人)实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对10.75万户、30.57万人因病、因残致贫的家庭实行大病救助。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李欣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以定点帮扶恩施为契机精准实施“五个一批””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225/36963.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