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提早召开流域防总和地方防汛抗旱防台风会议,针对汛期江河洪水、暴雨山洪、台风和城市内涝等灾害防御以及水库安全度汛和抗旱保供水等重点工作进行周密细致的安排,切实把防汛抗旱防台风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还要求,抓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抓紧确定辖区内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城市等防汛责任人和各地抗旱责任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新上岗行政责任人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督察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和问责,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知指出,要提早开展汛前检查和备汛工作,以堤防、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城镇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薄弱环节为重点,认真查找问题,及早消除隐患。及时修订完善水库调度运用、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类方案预案,抓紧修复水毁灾损工程,积极开展应急度汛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提前落实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不断提高防汛抗旱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突出抓好防凌和抗旱工作,加密凌情监测,备足防凌物资,加强水库调度、巡查值守和破冰疏凌,确保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旱情监测预报,强化抗旱用水管理,扎实做好抗旱保春耕、保春播、保春灌和城乡供水工作,确保供水安全。
通知强调,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及时启动防汛抗旱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业人员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和报送雨情、水情、汛情、旱情和灾情等信息,加强与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