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7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548
内容摘要: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薄弱
   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薄弱环节是农业现代化。没有农业现代化,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因此,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强调积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使现代农业成为重要的产业支撑。这是立足我国农业发展所处阶段、所面临问题作出的重大选择,也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出发作出的重大部署。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核心是要提高农业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提高农业产业素质的必然要求,也是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有效举措。近些年,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很快,但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的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特别是随着国际竞争日益加剧,进口农产品对国内农业发展的压力越来越大。为此,必须从农业产业体系整体谋划,着眼推进产业链、价值链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提高农业产业的综合效益和整体竞争力,让农民分享农业产业链条各环节的利益。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形成产业集群,提高农业全产业链效益。注重将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引入到农业产业中来,借鉴工业等领域的成功范式,加快发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农业产业经营组织方式变革。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等现代特色产业,拓展农业的内涵、外延和发展领域。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在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人才以及财政支持和金融服务等方面,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始终强调的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必须以农民分享增值收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变成少数人谋取不当利益的渠道、成为导致农村资源要素外流的新因素。

  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核心是要促进农业供给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更好适应资源与环境条件,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农业在快速发展中资源环境的制约越来越大,在产量增加中部分农产品出现暂时性或阶段性过剩,粮食、棉花等库存偏多,但另一方面一些农产品不能满足需求,大量进口。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要着力围绕人的需求发展生产,使农产品供给数量上更充足、品种和质量上更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夯实农业基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利特别是农田水利建设,全面提高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支撑水平。必须不断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产能,树立大食物理念,科学审视国内农业资源潜力,合理安排农产品生产优先序,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必须积极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做优做精粮食产业,优化品种品质,积极推广农牧结合,大力发展肉蛋奶鱼、果菜菌茶等,为消费者提供品种多样、质量优良的产品供给。必须立足资源优势,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加快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知名品牌,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优化农业区域布局。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核心是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创新与运用的体制机制。我国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最大制约是农业经营规模过小。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应用、金融服务提供,还是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提升,都要以一定的经营规模为前提。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适度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发展壮大,并使其逐步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要大力发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国家在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方面,都有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倾斜的相关政策。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周军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217/3690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