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正文

农业供给侧改革正进入发展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9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81149
内容摘要:  造成结构性失衡的内在原因,在于粗放式发展方式和疏于长远的发展思路。因此,解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根本的、首要的
   造成结构性失衡的内在原因,在于粗放式发展方式和疏于长远的发展思路。因此,解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根本的、首要的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发展思路。明确了这点,农业供给侧改革就能在思路方向上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把解决即期难题与远期发展结合起来

  面对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农业供给侧改革正进入发展日程,并成为今年及“十三五”农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

  农业供给侧改革改什么?怎么改?是仅仅依据农产品供应的多寡对农产品结构进行加减法调整,以期达到长久解决农业保供给目的?还是立足中国农业现状及中国经济社会特点,既解决结构问题,也转变发展方式、调整发展思路,实现农业永续发展?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切切实实地首先回答好、解决好,否则就可能依旧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从农业现状来看,当前面临的一大难题就是总量和质量上的结构性失衡,即有的农产品多了,库存爆满,有的又少了,大量依靠进口;高品质产品供不应求,一般性产品、大路货又供大于求。解决这种供给侧结构性失衡,当然要进行结构调整,适当增加或减少某些农产品。但如果结构调整这么简单,就是做做加减法,农业供给侧改革就容易了。回顾既往,农业结构调整并不少,但为什么总体上一直结构性失衡,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结构调整的思路往往止步于就事论事。

  所以,解决结构性失衡,首先要找到造成这种失衡的内在原因。分析可以看出:有的产品早已供大于求,但在政策信号上没有及时做出调整,生产源头与市场需求脱节。比如这些年施行的农产品收购补贴政策,对保供给发挥了直接作用,但笼而统之、经年不变的举措,在某种程度上使得生产者远离市场甚至不看市场,长年累积,财政包袱沉重,补贴一有变化,又容易造成不种甚至弃耕,对保供给带来隐患。有的大路货产品完全靠高耗水、高施肥,甚至毁林、毁湿地,成本居高不下,对环境资源损耗大。这种粗放式产品不仅使市场饱和,甚至还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这些现象表明,造成结构性失衡的内在原因,在于粗放式发展方式和疏于长远的发展思路。因此,解决农业供给侧结构性失衡问题,根本的、首要的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发展思路。

  明确了这点,农业供给侧改革就能在思路方向上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把解决即期难题与远期发展结合起来。在发展思路上,要从源头牢固树立围绕需求、围绕消费进行生产和调整的观念,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手的作用,让农业生产者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使种养殖结构与市场需求匹配。同时,更加注重政策的长远导向作用,在现代农业进程中,哪些是政策确保的,哪些是市场做主的,让生产者清清楚楚,让经营者明明白白,既要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也要从源头增强赢利能力和抗市场风险能力,增强对价格涨跌容忍度,推动现代农业真正强壮起来。

  思路清晰,路径和方法上就能更加自信、更加自觉。比如,当前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突出任务是“去库存、补短板、降成本”,解决这几大任务既是为了解决眼前困难,也是为长远发展开辟路径。去库存,源头上重要的是从种植结构上动手,适当增减种植面积,这也为今后种植业结构的动态性调整开了头;补短板,源头上重要的是把农田水利、耕地质量等农业基础加强加厚,这就为今后稳定提升粮食产能打下了基础;降成本,重要的推动适度规模经营,把大水大肥和人力减下来,这实质是夯实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

  因此,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思想,农业结构调整就会更加科学合理、自觉自信。在实践中就能更好地从实际出发,既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难以下手;也不是简单地做做加减法,重复已有的故事。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金梦霖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业供给侧改革正进入发展日程”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119/36748.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