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粮大县多是财力弱县,产粮大县县级财力普遍不足,制约了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也影响了中国的粮食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要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
根据通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对产粮大县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一是对政策出台前,省级财政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已高于25%(现行补贴比例)的部分,中央财政承担高出部分的50%。二是如省级财政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并相应降低产粮大县县级财政保费负担,中央财政还将承担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降低部分的50%。
上述政策实施后,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比例,将由目前的中西部40%、东部35%,逐步提高至中西部47.5%、东部42.5%,对缓解产粮大县财政支出压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对农业保险支持力度。2007-2015年,中央财政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780多亿元,年均增长27%,累计为1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开拓创新,推动农业保险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