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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 实现“阳光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5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81505
内容摘要:  北京1月14日消息,危房改造补助、征地补偿、低保金、五保金等惠农资金作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体现政府部门对三
   北京1月14日消息,危房改造补助、征地补偿、低保金、五保金等惠农资金作为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资金投入,体现政府部门对“三农”事业的重视和支持。然而近日,记者在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2014年至今,东营市所辖五个县区中有四个县区农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相继被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立案查处。

  原本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农机管理部门一时间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人们没想到的是,实施多年的惠农农机购置补贴,竟成了部分官员手中的“香饽饽”。为何国家的惠农补贴会落入他人腰包?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李长安认为,是监管制度出现的漏洞,给了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可乘之机。

  李长安:近些年来,惠农补贴被骗取、套取的案件时有发生。目前尽管我国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都比较紧张,但惠农补贴却一直不降反涨,金额也越来越大,补贴项目也越来越多。比如2015年国家投入农村资金1.6万亿,其中一多半都是给农业的补贴资金。其中2015年农机补贴资金大幅增长,超过250亿元。这些惠农补贴的发放,对增强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惠农补贴在金额和范围快速增长的同时,监管制度却出现了诸多的漏洞,这就给部分违法犯罪人员以可乘之机,使本该惠农的各项补贴当做“唐僧肉”。

  如何让惠农资金顺利落地,防止被部分违法分子中饱私囊,李长安认为,要完善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将惠农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真正实现“阳光补贴”。

  李长安:比如有些地方的惠农补贴不是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而是间接补给商户。一些地方的补贴程序又不尽公开透明,给暗箱操作留下空间。还有就是惠农补贴的信息公示等程序没落实,本该成为受益人的农户反而不知情,更无法实施监督。因此,最重要的还是要完善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包括尽快改“补企业”为“补农户”,将惠农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并且将部分购机农户发展为监督员,共享购机补贴信息,实现“阳光补贴”。同时加大对套取、骗取惠农补贴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法律上构筑惠农补贴安全有效发放的安全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张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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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60115/36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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