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较之前有了不少重要变化:取消了推广目录等前置条件;对重点品目实行敞开补贴,朝着普惠制不断推进;农机主管部门不再汇总公布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而改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等,这些都为更好地满足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需求创造了条件,也使他们更公平地享受政策红利。此外,与过去每年对购机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不同,今年的购机补贴政策明确划定了时间段,即三年保持稳定。毋庸置疑,购机补贴仍是我国农机行业十多年处于黄金发展期最重要的促进因素,也仍是农机市场保持活跃的第一动力。
在今年农财两部发布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我国购机补贴政策在补贴对象、范围和流程等方面作了不少调整和创新。如补贴对象从“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大到所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组织;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补贴品类向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集中;补贴流程更简便信息更公开,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农民申领奔波的次数。今年中央财政下拨购机补贴资金237.5亿元,与去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