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WTO正式成立起,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取消成员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出口补贴,这也是多数成员的共识。农产品出口补贴,直接制造国际贸易的不公平竞争,严重扭曲国际贸易市场,破坏共赢的国际贸易格局,加剧国际贸易的不平衡。发达国家或者经济体,由于财力雄厚,可以给予相对较多的出口补贴,而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低收入农产品净进口国家由于没有财力补贴农产品出口,本国具有优势的农产品由于没有出口补贴而出不去,低价的进口农产品由于没有购买力而无法扩大国际贸易规模。放任发达国家或者经济体给予农产品出口补贴,最大受害者是发展中国家,最终补贴国也得不到多少好处,是让所有的国际贸易参与者都受损害的做法。
目前,除欧盟等少数发达经济体仍然保留直接的出口补贴措施外,多数成员国都放弃了农产品出口补贴。正是在全球几乎所有WTO成员都愿意放弃农产品出口补贴的背景下,本轮内罗毕部长会议取得重要进展,一致同意或者立即取消或者2018年后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
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WTO成员国在放弃直接给予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同时,却通过出口信贷及其担保和保险等间接的方式支持本国农产品出口。在本轮内罗毕部长会议达成的协议中这种隐形的农产品出口补贴方式都和农产品出口直接补贴等同看待,要受到约束。
本轮内罗毕部长会议达到的最终全面废除农产品出口补贴协议,还有一个更深远的意义在于彰显WTO在国际贸易及其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多哈回合谈判以来,由于在农业等领域多边谈判困难重重,进展甚微,在当今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和脆弱的大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上出现了以区域或者双边自由贸易替代WTO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思潮。废除农产品出口补贴协议达成一致,无疑有助于凝聚成员国共识并相信WTO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可以发挥作用的。
开放发展是我国确立的重要理念之一。随着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化,估计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规模将继续不断扩大,且农产品国际贸易逆差也会呈现出扩大态势。WTO成员国全面废除农产品出口补贴及其变相的支持措施,这无疑地有助于我国农业有效地抵御国际市场冲击,促进国内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