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粮上市以来,虽然各有关部门及时启动了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东北“三省一区”玉米临时收储政策,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出现了问题。有的地方开秤不久,粮仓就爆满;有的地方农民卖粮不是等候一两天,而是等候多达上十天;有的地方“以职谋私”,对卖粮农民一次非法收取上百元,甚至多达500元的费用……。
以上这些问题的出现虽然发生在少数地方、少数人身上,但对种粮农民的损伤是不可低估的,对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对党和国家惠农政策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因此,事关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党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的粮食收购工作,在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有切实可行的方法。
解决粮食仓容问题刻不容缓
我国粮食生产连续十二年增产丰收,粮食收购量连创新高,库存的政策性粮食拍卖艰难,加之进口廉价粮食冲击国内市场,我国粮食库存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粮食仓库紧张的客观事实摆在我们面前,是不可争辩的事实。
农民要出售的粮食,是在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在种植粮食比较效益比较低、克服多种困难的情况下千辛万苦生产出来的。对各有关部门来讲,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要千方百计把农民要出售的粮食收购起来,千方百计解决仓容问题。
应当说,国家对解决粮食仓容问题早就未雨绸缪。早在2014年6月,国务院第52次会议就决定建设1000亿斤粮食仓储设施,并列入国家重点工程。目前部分仓储设施已经投入使用,对解决“卖粮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当前的重要工作,就是要倒排工期,抓紧尚未完工的仓储设施建设,力争尽快投入使用,好钢用在刀刃上。
在有些地方有的粮食仓储设施年久失修,只要舍得财力、物力,抓紧维修、改造,就能够快速投入使用。国家、地方财政,要尽快出台支持政策,做到物尽其用。
目前,虽然全国粮食库存创新高,但是产区与销区分布不均衡。对于有仓容的销区,加快采取跨省移库、北粮南调的办法,进行转移。既为产区腾出仓容,又为销区提供稳定粮源。
经过粮食市场化改革的洗礼,多元化的粮食市场孕育了很多民营粮食企业。其中有实力的民营粮食企业,建设了不少粮食仓储设施。对符合储存粮食的仓库,经有关部门认证后,也可以租赁收购粮食。
在想尽多种办法仍然还解决不了粮食收购仓容问题时,国家应允许粮食收储企业搭建临时粮食收储设施,并给予资金支持,以缓解粮食收购的燃眉之急。
解决粮食加工问题刻不容缓
在“稻强米弱、麦强面弱”、玉米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强弱不同步的格局下,粮食加工企业度日如年。小开小亏,大开大亏,已经到了无法开机的地步。
粮食加工企业不能开机生产,国库和社会上的粮食就无法出库和转化。因此,要出台促使粮食加工企业起死回生的政策措施。
在此方面,吉林省10月中旬出台的政策值得借鉴。
吉林省决定:对竞拍出库(年底前)并自用加工的国家临时收储玉米和省级储备轮换玉米,拟将原补贴标准每吨150元提高至350元,其中,国家补贴100元,250元差额由省补贴(竞拍省级储备轮换玉米350元全部由省补贴),补贴结算拨付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今年第4季度企业在省内自购自用的按实际加工消耗的玉米由省每吨给予250元补贴,年终结算拨付。
由于粮食的特殊性,产量大省往往是财政穷省。对粮食加工企业的巨大补贴,均无能为力。因此,在有关省市力所能及财力支持的同时,国家财政也还应加大扶持力度。
解决粮食规范化管理刻不容缓
当前,我国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储存的粮食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储存在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之多也前所未有。
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文件中出现的两个“前所未有”,足以表明粮食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管理好来之不易的粮食,必须从源头抓起。粮食收购是粮食管理的起点,不把住收购关,管理好粮食就成为空话。在收购环节,要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水分、杂质等不达标的,坚决不能收购。
要从库存加强管理。粮食入库之后,要严格按照“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不能有丝毫懈怠。
要从分层加强管理。明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的职责,实行分层管理。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政策性粮食收购企业、农业发展银行县级分行,严格把好粮食收购质量验收关,保证入库的粮食都能够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地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收购和库存管理过程中的定期巡回检查;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抽查;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重点督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巡查、抽查、督查中,凡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解决违规违纪问题刻不容缓
在目前粮食“政策市”的情况下,粮食收储企业成为了“香饽饽”。正因如此,有少数粮食收购人员铤而走险,将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对此,必须严肃纪律,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
加强内部监督。各粮食收储企业要教育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落实收储政策,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一心一意为卖粮农民服好务。要加强对收购各环节的监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决不姑息迁就。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大对粮食收购各环节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绝不护短。
加强社会监督。粮食收购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必须发动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各粮食收购企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固定专门人员,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做到群众举报的案件一个不放过,查处问题一个不放过。
加强舆论监督。社会舆论是加强粮食收购收购监督的重要工具。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宣传粮食收购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起到正面引导作用。对粮食收购中的违规违纪行政,要公开曝光,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