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4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浏览次数:88837
内容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11月9日公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专家认为,
        国务院办公厅11月9日公布《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指导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专家认为,这一指导意见,对于扩内需、促消费,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农村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意义深远。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使农业规模化,更具效益,对于克服和解决农业生产规模小、分散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道亮说。

  目前,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具有快、广、热等特点:农村网购用户和网购规模快速增长;覆盖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积极投入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生鲜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已达到38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的1.5倍。

  记者从农业部了解到,当前我国农业电子商务正在形成跨区域电商平台与本地电商平台共同发展、东中西部竞相迸发、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双向互动的发展格局。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说,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将极大改变农村商业模式。一方面让农民购物更加方便快捷,丰富购物选择;另一方面,促进当地农产品销往城市、外地,丰富农产品的销售渠道。随着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的建立,电子商务将进一步带动乡村旅游、农村医疗和金融服务等市场。

  “电子商务正在由交易环节向生产和消费两端延伸,向冷藏、运输、包装等环节延伸。”王小兵说,同时,也正由过去几年的以干货为主向整个农产品拓展,包括鲜活产品、融资、休闲观光农业等全面的拓展。多种商业模式在不断创新、不断涌现。

  专家表示,未来通过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将会进一步引导广大社会投入研发农村电子商务的创新,统筹推进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观光农业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

  据新华社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51114/3645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